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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024/2024-001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1-09 10:44
发布单位: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2023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情况(1月1日-12月31日)

工作目标任务

2023年度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

截至目前完成情况

形象进度(%)

进度类型

牵头(联系)领导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上级下达的环境指标计划,深入实施蓝天碧水行动,确保PM2.5平均浓度、AQI优良率等考核全市领先

深入实施工业废气治理、移动源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等四大攻坚行动,切实做好污染天气应对和应急管控工作,确保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1.深入实施工业废气治理。一是继续推进源头替代、低效设施淘汰和活性炭设施升级改造工作,截至12月31日,低效治理设施淘汰已完成127家,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已完成51家;二是对使用活性炭的190余家企业完成一轮活性炭碘值检测,活性炭更换完成171家;三是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全面完成,101家企业全部完成整治,其中原地整治验收88家、关停6家、搬迁6家、推倒重建1家。

2.开展移动源污染治理。一是开展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更替,累计淘汰老旧柴油叉车487台,购置新能源叉车163台;二是开展非道执法检查。截至11月底,累计抽测柴油货车300辆,超标处罚34辆;检查加油站油气回收45家,开展非道机械抽测204台,无超标处罚。

3.开展扬尘污染治理。截至12月31日,累计开展巡查815次,共发现扬尘问题706个,限期整改问题706个,其中上虞蓝天行动问题交办群交办419个,下发书面问题交办单59份,书面交办问题116个,下发督办单10份;加强约谈执法,截至12月31日,联合属地单位、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对屡次整改不到位的27家施工工地进行约谈。执法部门立案43起,查处施工扬尘污染案件43起,处罚款129.6万元。

4.开展面源污染治理。充分利用高空瞭望系统,结合人工巡查、热成像无人机巡查等辅助手段。截至12月31日,全区累计预警并交办秸秆(垃圾)焚烧火点11056处,其中7717处火点在30分钟内处置并反馈,全区火点及时处置率69.8%。


100%

B

阮程华

生态环境分局

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综合执法局、建设局、建管中心、气象局、邮政管理局、杭州湾经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杭州湾综管办

县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加强断面水质管控力度,常态化实行水质巡查检查和监测预警,科学实施引水活水和重点断面治理,推进虞北平原水质本底调查,持续改善断面水质。

持续开展河道水质巡查,聚焦重点问题断面,开展深入排查,做好亚运核心水域水质保障和蓝藻防控;科学实施引水活水,加强饮用水应急取水原水水质保障;持续推进虞北平原河网水质本底调查,完成骨干河道的无人机正摄影像制作、虞北平原河网水质巡测、水动力模型构建及验证,完成稳定同位素技术对虞北平原河网水质进行初步溯源分析,完成底泥污染物释放研究、完成土壤、地下水、水质生态等调查。1-12月,22个县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100%

B

阮程华

生态环境分局

水利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杭州湾综管办、各乡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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