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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729/2024-835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 公开日期: 2024-10-15 15:31
发布单位: 区发改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核定丰惠镇檀树湾公益性公墓二期价格的通知

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公墓核价的报告》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版)、《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得通知》(浙价费〔2017〕60号)、《绍兴市民政局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殡葬延伸服务项目的通知》(绍市民事〔2017〕181号)等文件精神,经成本调查,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现将檀树湾公益性公墓二期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墓的墓穴使用费

  高档公墓:基准价15500元/双穴;

  中档公墓:基准价11000元/双穴;

  低档公墓:基准价3000元/穴;

  上述公墓价格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15%,下浮幅度不限。

  二、公墓的相关服务收费

  基本服务收费标准:(一)进(退)穴费,最高不超过50元/次;(二)刻墓碑服务费,电脑刻字最高不超过150元/块(30个字以内),每超一个字收费3元,红、黑漆填字最高不超过20元/块;(三)相框费,墓碑瓷嵌黑白照片最高不超过80元/张,彩瓷照片最高不超过120元/张。

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具体为:墓穴装饰,瓷像加工(瓷像框)、墓志铭纂写、墓碑字涂金、银字、饰品摆放(石狮子等)等丧户其他装饰要求;骨灰安葬仪式;代扫墓;旧墓改装;墓穴迁移。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由公墓单位与客户按照公开、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

  三、上述价格的核定基于你单位提供的资料及证明符合《殡葬管理条例》和《公墓管理办法》的相关建设规定。

  四、公墓单位应对所在区域的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户、困难家庭等予以适当优惠。

  五、公墓单位应按《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规定预留公墓维护经费,单独建账。

  六、公墓单位应在收费醒目处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公布具体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遵守相关规定。

  七、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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