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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蒿兴石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石料加工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14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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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绍兴市上虞区蒿兴石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石料加工项目
| 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蒿坝村白鹤湾 | 绍兴市上虞区蒿兴石业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630万元,租用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蒿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蒿坝村白鹤湾的闲置用房。购置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输送带等设备,采用送料、粗破、细破、筛分、传输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万吨石料生产能力 | 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来电来信及来访 | 见环评报告 | 见环评报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1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联系电话:0575-82075093
通讯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