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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542/2024-8398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18 14:38 |
主题分类: | 卫生 | 文 号: | 虞公卫办〔2024〕8号 |
统一编号: | 20240202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重点人群免费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项目的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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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流行性感冒(流感)最有效的措施,可以显著降低受种者罹患流感及流感相关并发症的风险。接种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简称肺炎疫苗)是预防肺炎链球菌性肺炎、中耳炎、鼻窦炎、脑膜炎、胸膜炎、败血症等最有效的手段。根据浙江省疾控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2024年全省重点人群免费接种流感疫苗项目实施方案》及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4年慢性病防治和民生实事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我区继续实施重点人群免费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民生实事项目,为保证该项工作规范、安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指标 全区民生实事项目流感疫苗接种任务数,60周岁及以上为86600人,其中65周岁及以上不低于48170人;肺炎疫苗接种任务数,65周岁及以上为2000人,其中70周岁及以上不低于1000人。 (一)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目标人群摸底登记率达90%。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目标数接种完成率达100%。 二、免疫策略 (一)接种对象 1.摸底对象 (1)流感疫苗:为居住在本辖区内、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出生日期在1964年12月31日之前)。 (2)肺炎疫苗:为持有本地户口簿或身份证,年龄在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出生日期在1959年12月31日之前)。 2.接种对象 (1)流感疫苗 摸底对象中无流感疫苗接种禁忌且知情同意、自愿接种者,为此次流感疫苗的接种对象。 (2)肺炎疫苗 摸底对象中无肺炎疫苗接种禁忌且知情、自愿接种,既往未接种过肺炎疫苗或曾经接种过1剂次肺炎疫苗且已满5年者,为此次肺炎疫苗的接种对象。5年内接种过肺炎疫苗或已接种过2剂次肺炎疫苗的不宜为此次肺炎疫苗的接种对象。 (二)时间安排 1-3月:制定工作计划。成立工作专班,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制定初步工作计划。 4-6月:完成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解,明确推进时间表。针对项目实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等,分级分类开展培训。 7-8月:宣传发动,落实重点人群摸底调查工作。完成疫苗和注射器逐级分发、冷链设施及相关物资准备工作。 9-12月:启动免费接种流感、肺炎疫苗工作(可随疫苗到位时间调整),完成疫苗接种和工作总结。 各接种单位按周汇总附件6和附件7并报至区疾控中心;12月底前区疾控中心将本辖区接种工作总结上报至区卫健局疾控科,相关报表及总结由区疾控中心按市级要求报至市疾控中心。 三、技术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在活动开始前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短信、网络、微信等传播媒介,围绕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免费接种工作的背景、目的、时间、对象等开展宣传,印制并发放折页、海报等宣传品,提高民生实事项目知晓率。各乡镇街道组织所有村(居)委会对本辖区老年人集聚地(如老年活动中心)等重点区域开展点对点宣传告知,并在村(社区)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使目标人群主动及时参与摸底登记工作。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利用健康宣传栏、健康视频传播平台等宣传阵地,张贴或播放有关流感防治及流感和肺炎同时预防重要作用的科普知识与活动信息;各预防接种门诊应在醒目位置张贴活动海报,提供活动宣传单,确保目标人群都能了解有关接种目的、接种时间与地点等信息,积极参与并配合预防接种工作。 (二)反复摸底,及时增补 各乡镇(街道)可充分利用基层网格化管理机制,掌握人口基本信息,组织辖区所有村(社区)提前进行目标人群的主动搜索与登记,将“目标人群名单”整理成册,并分别备注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的接种意愿。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2021年、2022年、2023年已经免费接种过肺炎疫苗的名单导出,并交给村(社区)调查摸底人员,该批人员不宜作为此次肺炎疫苗的接种对象。确定好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接种对象后,村(社区)调查摸底人员将流感疫苗、肺炎疫苗知情同意书发放给接种对象,并告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种疫苗。 (三)属地管理,安全接种 为保证接种有序规范开展,本次接种采用先摸排、再接种的方式。接种点原则上设置在现有接种门诊内,并落实专人负责疫苗接种工作;如需增设临时接种点的应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要求规范设置,由区疾控中心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区卫生健康局批准同意。现场接种期间,各接种点须视实际情况延长接种服务时间,必要时可推出夜间门诊,以确保每位应种对象都能够享受便利的接种服务。 区疾控中心要负责做好疫苗的储运、分发、供应与调配,加强疫苗接种信息监测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调查、处置等工作,并按照要求做好资料汇总、分析和上报。并按照分级分类原则,针对组织管理、调查摸底、预防接种实施、不良反应处置、信息登记和报告、疫苗管理等不同岗位人员开展全员培训。 接种对象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就近的预防接种单位统一接种;对于体弱或行动不便老人,应由近亲属陪同接种。 (四)规范登记,按时上报 所有接种对象疫苗接种信息均使用“浙江省免疫规划智慧服务信息系统”采集,信息采集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实施疫苗接种工作期间,区疾控中心可在“浙江省免疫规划智慧服务信息系统”中实时监测疫苗接种情况。接种点工作人员应及时将应种对象完成疫苗接种情况反馈至相应村(社区)调查摸底工作人员,由调查摸底人员负责督促未完成者及时完成疫苗接种。 (五)加强监测,及时处置 区疾控中心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及我省相关要求,对本项目对象免费接种疫苗后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报告、调查、诊断及处置。我区确定绍兴市上虞区人民医院为接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的定点医院。医共体总院要加大对下属分院疫苗接种现场的医疗保障。 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制定舆情应对应急预案,对发生的反应纠纷,及时处理,避免事态扩大。 (六)开展评估,保质保量 为保证本次疫苗接种工作质量,达到高水平免疫接种率,区卫健局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街道)接种准备和现场实施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对于发现指标不达标的乡镇(街道)应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和接种,并进行全区通报。对于现场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年度工作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预算。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总结往年项目工作的基础上,周密部署、规范实施,为接种对象提供安全、优质、方便的疫苗接种服务。重点人群流感疫苗免费接种项目所需流感疫苗(含注射器)购置经费为省级财政事权,由省财政承担;接种服务计入购买服务工作当量,实行绩效管理。重点人群肺炎疫苗接种项目中肺炎疫苗经费按照2024年省疾控中心招标价,接种费用(含注射器)每剂次28元,均由区财政承担。 (二)加强协调沟通,确保工作顺利。各乡镇街道要会同属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接种计划;同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及本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基层政府组织作用,加强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工作,确保“愿接尽接”,规范服务流程,做好协调配合,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督导考核,确保项目质量。区卫生健康局应统筹安排疫苗接种工作,组织做好疫苗接种的督导考核,做好疫苗指标全区统筹及每周进度通报。区疾控中心须按要求指导督促辖区接种门诊规范开展接种,对辖区内接种点进行全覆盖督导,确保高质量完成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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