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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112/2024-841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11-29 11:00
发布单位: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拨付2024年5月至10月上虞区规模养殖场畜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补助费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全面实施方案(试行)》(虞区农〔2023〕50号)文件精神。各规模养殖场在浙牧通“先打后补”模块进行扫码免疫,通过“浙江省数字畜牧应用系统”进行核定的疫苗使用量系统在线申请,经属地乡镇街道系统审核、区农业农村局系统复核汇总,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2024年5月至10月全区28家规模养殖场申报疫苗补助,共扫码使用禽流感疫苗36.3万ml、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1.735万ml、猪瘟疫苗6.991万头份、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0.43万ml、小反刍兽疫疫苗0.37万头份,参照浙江省强制免疫疫苗中标价格给予补助(禽流感疫苗0.3元/ml、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1元/ml、猪瘟疫苗0.36元/头份、 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0.9元/ml、小反刍兽疫疫苗0.4元/头份),合计补助15.67676万元。各规模养殖场扫码免疫疫苗使用量及补助金额详见附件1。

请各乡镇街道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疫苗补助资金尽快拨付给相关场主,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要切实有效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保障我区畜牧养殖业健康发展。


附件:1、2024年5月至10月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使用量及补助金额明细表

          2、2024年5月至10月乡镇街道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疫苗补助资金拨付汇总表

附件1-2.docx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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