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新网2024(150)号
本招标项目 未来城江西路跨杭甬运河桥及连接线工程勘察设计 已经有关部门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西起永仁路,东至四环路。
2.2工程规模:江西路是上虞区的一条滨江景观主干路,本工程是江西路向西延伸的重要节点工程,工程主要内容如下:本工程西起永仁路,东至四环路,采用主干路标准,全长约1.4千米,单跨跨越杭甬运河,桥梁单跨跨径不小于230米。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绿化景观工程、照明及亮化工程、交安工程、水利及其它附属等工程。
2.3总投资: 约7亿元。
2.4招标估算价:约1376万元。
2.5建安造价:约 5.5亿元。
2.6服务目标:
þ设计: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
þ其他: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
2.7服务范围及内容:
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包含外业见证)、测绘(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地形图、地上地下构筑物及各类综合管线等测绘)、物探(含非开挖管线专项探测及必要的前期精探)等、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设计调整、建设过程驻场设计服务,以及工程报批配合、专项专题编制及审批、施工配合、项目验收配合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其他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给水、水利、绿化景观、照明及亮化、强弱电及综合管线、燃气、通信、强电、给水、交安设施、交通临时保通及附属等工程等。
þ其他:设计阶段的前期报批所需专项(如有)包括但不限于:用地报批(含规划选址与土地预审、勘测定界)、财评(含项目绩效评估、财务平衡评价等)、三改、压覆重要矿床评估报告、文物考古调查、文物影响评估、文物考古勘探、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地震安全影响评价、交通影响分析、防洪影响评价、通航论证报告、通航水流条件研究、船舶操纵模拟及船撞风险评估、专题报告(抗风、抗震等根据相关规定和需要开展的为验证设计数据所需的各项专题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编制、水保检测及验收、社会风险评估、地质灾害风险性评估、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建模分析、各施工专项方案论证等。
若涉及其他特殊专业性子项的,中标人无资质的可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分包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若未明确的,委托的分包单位需经建设单位批准,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相关费用均包含在设计费内,质量目标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2.7设计服务期限: 210日历天 。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þ否
2.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þ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应同时具备 下列①和③资质,或②和③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同时具有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3.1.2 þ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座单跨不小于180米的市政桥梁设计项目。(提供合同、图审合格证书扫描件。上述资料缺一不可。若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特征的,还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桥梁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2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参保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 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同时具有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选派,其资格应满足本章第3.2条款的要求;
(3)其他: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④设计单位应承担全部设计任务,勘察单位应承担全部勘察任务。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þ3.4.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4.3其他: 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4.1公开招标(þ资格后审)。
4.2þ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4 年 12 月 04 日 08:30 时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08:30 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
þ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08 时 30 分。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þ6.2.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7.其他有关内容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10.监管机构: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 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广场30楼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人: 李文杰
联系电话: 13758528569 联系电话: 13757518245
2024 年12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