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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00259085XF/2024-8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2-01 14:47
发布单位: 下管镇

绍兴市上虞区下管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下管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为主要抓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狠抓落实,确保了法治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效结合,以“枫桥式”法治乡镇创建促进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现将我镇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举措与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下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会议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利用党委中心组理论会议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文件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点工作计划,确保普法工作有部署、检查考核有依据。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的作用,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法治政府考核的有关要求,及时修订我镇法治绩效考核指标,确保法治政府各项考核指标任务落到实处。

2.健全决策机制。推动全镇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决策责任追究,提升决策公信力,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矛盾纠纷化解、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继续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在涉及镇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始终坚持由办线提出议案,主管领导先期审查,最后提交镇党政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的制度和程序,防止行政决策的随意性,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3.强化监督机制。有效发挥镇人大、纪委等部门对镇内部权力制约的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对权力集中的办线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二)坚持依法行政,加快依法治镇进程

4.推进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积极落实完成乡镇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工作,完善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制定一图一清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包括审查队伍的组建、审查机制的建立,做到合法性审查标准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环节,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动建立下管镇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决策机制促进依法行政,有效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2023年规范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等合法性审查,联合司法所、三未律师事务所专业力量,共开展合法性审查3件、合同审查10份。

5.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与司法所综合改革进程。自下管镇人民政府成为赋权乡镇以来,以自身名义统一行使共17个条线216项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职权。下管镇积极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常态化开展法治培训和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着力构建“一支队伍管执法”高效协同执法体制,优化执法资源统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基本形成主体合法、程序规范、制度健全、保障有力、协调高效的综合执法体系。结合司法所综合改革,根据本镇实际,在原有办公用房,完成了对司法所的提档升级。严格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规划,设置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合法性审查等功能室,方便及时处理群众反馈问题,探索党建引领下的基层司法机关站所合作模式,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树立法治理念,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6.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全面落实村(社)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示范带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结合平安创建各项工作,进机关、进农村、进校园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宣传月及“6.26”禁毒宣传月普法活动。结合镇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工作。“法治宣传进企业”、“法律课堂进村社”、“开学法治第一课”、民法典专题讲座等活动的开展,极大地丰富了辖区老百姓的业余生活,也为法治走进每个老百姓心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7.注重法治培训教育。落实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季度组织1次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开展领导干部与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通过宪法宣誓、警示教育、法治讲座、网络教育等形式,不断拓宽学法渠道,提高全体干部学法用法水平。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社康社戒对象等特殊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四)创新治理模式,深化基层依法治理

8.推进法律服务制度建设。利用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在辖区9个村均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点。严格要求法律顾问协助村(社)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和法律咨询工作,有效提升了村级矛盾纠纷调处的合法性、有序性。结合法律顾问在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大厅坐班及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设备,引导群众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让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使广大群众及时接受法治教育,使困难群体得到有效法律援助。

9.深化基层治理模式创新。一是打响“娘家人”工作室品牌,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下管镇于2019年9月成立“娘家人”普法工作室,主要围绕心理疏导、矛盾调解、法律援助、社区普法开展系列服务,2023年从“心”出发心理疏导化解纠纷工作法获评全市“枫桥式”工作法名单。2023年共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0余场次,普法对象达2000余人次。深入矛盾纠纷一线、重大活动一线、乡村社会经济文化建设一线,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由“被动受理”转向“主动介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二是加强法治引领,推进基层依法自治。广泛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学法共富示范户”争创评选活动。在村民中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三是弘扬诚孝文化,推进基层善治动力。精心培育好人文化,连续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故事)”评选活动,广泛组织村级道德、乡风评议活动。用身边典型教育身边人,更可看可触,也更可信可学,滋养着乡村善治的土壤。如联新桥村多年来在村中连续推举评选“五好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并通过采访总结,先进事迹宣传,以点带面,引导村民提升道德修养、增强感恩意识。

二、存在问题与分析

1.法治素养还不够高。在基层政府缺乏相关法律专业人才,干部的整体法律素养低,开展普法工作无法进行全面覆盖,法律咨询服务点业务水平不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不够强。

2.法治思维还不够强。在基层治理过程中,一部分干部缺乏法治思维,习惯运用传统思想思考基层治理方法和水平,导致基层治理思维落后于法治社会建设步伐加快的时代。

3.依法治理还不够好。有的干部习惯用老方法、老手段开展基层治理,有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依法亮证执法,有的执法程序还不够到位,有的在解决纠纷过程中没有依法调解,矛盾留有后遗症。

三、工作计划与打算

1.强化法治教育,深化普法宣传。一是要继续落实相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二要抓住群众的普法教育不放松。创新宣传形式,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全方位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并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2.加强监督力度,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下管镇各办线站所等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裁量权基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完善行政执法纠错问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报备审查制度,切实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

3.加大对接力度,提高化解水平。在涉法、重复、疑难信访事项的调处过程中引入律师参与评估调处机制。对涉法信访,邀请律师对上访群众面对面进行沟通解答;对重复信访,邀请法官、律师对信访事项共同厘清症结,以便针对性地做好调处;对疑难信访,邀请律师参与信访分析听证会和联席会议,对信访事项进行研判与评估,为责任单位出具意见书。

4.拓展方式渠道,培育法治意识结合“八五”普法部署,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不断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

 

 

 

                 下管镇人民政府

                                2024129

下管镇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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