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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2-19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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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上虞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加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一是政治引领提高站位。以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活动。制定《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清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和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最新重要论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贯学习到位。

高位谋划系统实施组织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暨贯彻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部署会,部署当前和下阶段重点工作,奋力推动法治上虞建设再上新台阶。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第次会议暨协调小组会议,总结回顾上年工作,研究讨论法治建设新方向。举行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暨府院府检联席会议,全力推动我区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制定《2023年法治上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清单》等文件,明确全区法治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统筹协调、制定方案、倒排时间,全面助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

三是压实责任协同推进。区委区政府切实履行推进本区法治建设领导职责,专题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全区重大法治建设事项。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完成第一责任人述法工作,并将述法工作试点延伸至村(社)。严格落实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2023年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11次。发挥府院府检联席机制作用,司法机关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严格法制审查推动行政决策科学规范

一是持续加强政府依法决策。制定《绍兴市上虞区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5年)》,着力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法治化管理纳入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项1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文件要求,指导29部门单位20个乡镇(街道)100%编制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2023年,共审查常务会议议题123个,提出意见建议360余条,召开法律论证会8场全区已梳理完成30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合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务新媒体更趋优质化。202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436条,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229件。

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学习宣传贯彻《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2023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提出意见建议106条,备案审查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59件。开展涉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已废止4件,已修改1件;开展涉行政复议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拟废止2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共梳理文件458件,已修改1件、拟废止6件、拟修改4件。

三是提升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质效全面实施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1+4+N”改革工程,落实乡镇(街道)审查主体责任,20个乡镇(街道)全部编制完成“一图一清单一指引”。增设区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增加事业编制2个,建立“五位一体”合法性审查会审机制,协助做好乡镇(街道)重大疑难复杂涉法事项合法性审查。2023年,全区乡镇(街道)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40件、行政协议172份、其他行政涉法事项133件。建立法审员制度,任命区乡法治审查员35名,法律职业资格持证率71.4%,较年初上升16.9个百分点。

)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执法能力稳步提

一是加快行政执法改革。印发《市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版责任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推动工作落实落细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健全“许可-检查-处罚-救济-监督”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全域推广使用“行政行为码”,基本实现执法办案赋码率、处置率、出件率、签章率4个100%。创建执法规范示范乡镇(街道)3个,把“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打造成为法治政府建设“金名片”。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累计核查问题线索284条加快构建高效的交通体系和规范的市场秩序。推动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指导各执法部门制定并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清单。发挥社会力量监督作用,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2名。组织为期2天的法治培训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组织执法证考试1次,参加考试199人,通过率60.3%。全区行政执法持证率96%,行政处罚法制审核人员通过法考比例达52.22%,较年初上升21.9个百分点。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与处罚衔接专项监督活动,解决执法检查与处罚有案不移、有案难移、有案不立问题。对全区涉企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减少执法扰企。核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线上线索30条,制发执法监督通知书1份。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2次,共抽取40个部门镇街的362份案卷进行评查,发现问题93处,制发案卷评查通报,要求整改落实。通过自查自评、实地核查、评议会议、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执法评议,促进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

(四)深化改革牵引,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一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打造安商护企新模式,推动法治环境全方位优化升级。1个项目(探索建立重点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快速响应机制)入选省级揭榜挂帅项目,4个项目(强化涉企矛盾纠纷多元行专调解闭环机制、劳动仲裁闭环化解劳动纠纷、打造土地要素保障和审批登记服务“新模式”、依托“破产一件事应用”构建数字化破产新模式)纳入市级突破性抓手项目,2个案例(《法治征迁保障民营经济利益》《跑出“加速度”,干出“新高度”—绍兴市上虞区积极推进“拿地即开工”》)入围全省首批优化提升法治环境典型案例,3个案例(《探索推动企业合规建设 助力打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公证+企业服务”赋强一件事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裁调衔接 打防结合 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诉源治理》)入选绍兴市营商环境最佳实践案例。“探索建立重点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快速响应机制”和“强化涉企矛盾纠纷多元行专调解闭环机制”被《浙江日报》要闻版宣传报道。

二是推进重点产业合规建设。抓好产业合规指引制定、产业合规中心建设等工作,推动崧厦伞业、e游小镇游戏产业先行先试。梳理伞业行业高频涉法风险点34项、监管事项21条,编制《绍兴市上虞区伞业合规指引》等合规指引5件,为企业提供合规法律服务27次,预防和降低企业发展风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探索“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创新“法治体检”“公证+”等入企服务,引导企业完善合规治理,培育合规样板企业。

三是持续优化法律服务保障。开展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打造法护营商“虞快援”服务场景。全面深化提升公证赋强服务场景,创新“公证+企业服务”赋强一件事改革,“公证+司法执行”模式打通司法执行落地“最后一公里”。实现全区“法律援助市域内通办”100%,累计提供法律咨询9796次、法律援助1073件,挽回经济损失1344余万元。成立杭州湾护企优商服务中心梳理涉企办事清单82项,线上线下接待企业1800余家次,解决企业实际难题600余件,侦破各类涉企案件45起,为企业挽损止损8000余万元。开展“律护营商·法助共富”专项活动,推出“青春之城 法护营商”“地瓜经济”涉外法律服务等专项助企服务活动,累计走访企8024家,解决法律问题5710条。

四是全面加强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政务服务从“便捷服务”到“增值服务”的全面升级,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保留证明事项104项,取消证明事项32项,其中13项采取告知承诺方式,推动制定公共领域无证明事项8项。全面推进“无证明化”改革扩面提质,打造“办事便利最优区”,依申请事项办件“无证明”率97.69%,公共服务领域“无证明化”事项8项,全区“一网通办”办件率99.18%。

五)强化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一是提高行政复议成效。开展行政复议“六大工程”,持续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全区所有乡镇(街道)设立基层复议工作站并投入使用,推动行政复议资源下沉,共接待复议咨询200人次。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3年,累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50件,同期增长57.14%;行政复议收案数与一审行政诉讼收案数比值3.57;调撤案件319件,复议调撤率61.8%;复议纠错率3.2%,同比下降14.3个百分点;复议后起诉率6.6%,无复议后败诉案件。

是加强行政诉讼化解。开展土地房屋领域行政诉讼预防化解专项行动,完善源头治理、协同联动、调撤化解、晾晒督办、责任落实等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土地房屋领域行政诉讼案件多、败诉多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案件闭环式管理机制,组织应诉协调会议24次,发放督办单11件持续推进行政诉讼“双下降、双提升”,2023年,行政诉讼收案185件,同比下降8.42个百分点;调撤91件,调撤率48.92%,同比上升2.92个百分点;败诉5件,败诉率2.69%,低于市定3%的考核指标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三是构建多元调解格局。出台全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组织完善、队伍优良、流程优化、业务协同、保障到位的诉前调解工体作系。打造“虞快调”区域调解品牌,深化探索“委员调解”“律师调解”新模式,“老书记调解”荣获省级金牌调解室,2023年,调处矛盾纠纷16397起,同比上升88.87%,民商事调解诉讼比2.11。有效发挥行政裁决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分流阀”作用,全省行政裁决工作推进会在我区召开,2023年,全区受理行政裁决案件7件,其中“以调化裁”结案3件。

夯实基层基础,推动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是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承接省级13项重大应用贯通,持续推进区镇两级基层智治综合应用驾驶舱建设,全年累计协同处置有效事件768条。健全区级综合指挥中心平战结合协同指挥机制,2023年,区中心已受办各类事项5576件,结案率98.15%,办结满意率达99.52%,并完成3个试点乡镇(街道)标准化建设。强化应用管理,全面摸排梳理区级及以下应用33个,优化提升1个、整合兼并3个、削减取消29个。

二是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制定《“枫桥式”法治乡镇(街道)建设“1241”指标体系》,加快“枫桥式”法治乡镇(街道)建设。以“枫桥经验”60周年为契机,扎实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深入推进司法所综合改革和法治协理员改革,通过六新改革,健全组织机构、重构工作机制、重塑职能职责、重整资源力量,双试点改革初显成效。开展“平安护航亚运百日攻坚大行动”,全力确保地区稳定。

三是推进普法教育宣传。完成“八五”普法中期督查迎检,高规格建成全省首个民法典主题夜公园,形成“二园一带”普法阵群。实施“典亮乡村·护航振兴”“典亮青春·护航成长”“典亮时代·护航网络”三大行动。重点推进“潮起娥江‘宪’在出发”“青春亚运·虞法同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各级各类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的指导、建设、运行,2023年,已培育区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87个。持续开展省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培育“识法代言人”,加大“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活动,带动周围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存在问题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仍存在不少问题和难点,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领导干部依然存在政治站位不高、法治思维不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严的问题没有处理好依法行政与行政效率的关系一些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行政应诉中仍存在出庭不出声的情况。

二是决策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没有完善好、落实好在今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省级评查阶段,经自查发现我区存在集体讨论程序不到位、公平竞争审查不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未开展评估工作等问题

三是争议化解有待进一步提升。虽然我区年度行政败诉率全市较低,但是工作基础仍不牢固,全区败诉风险较大的诉讼案件仍然不少,主要涉及土地和房屋等重点领域,多元化解统筹协调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四是法治队伍有待建强。全区纳入公职律师考核覆盖率的27个部门中,尚有8个部门未配备公职律师,覆盖率为70.37%,与全年80%的考核要求仍有差距。基层法治人才普遍不足,50%的乡镇(街道)未配备公职律师。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4年,上虞区将在上级党委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强化统筹协调,坚持创新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青春之城”注入法治力量。

(一)进一步加强整体谋划布局。主动应对法治建设的新任务、新形势,系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推动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部门镇街领导班子履行抓法治的职责,强化主要领导抓法治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好创新项目培育工作,争创全省最佳实践项目和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

(二)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继续探索开展重点产业合规建设,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深入实施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全面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梳理法律惠企服务增值事项清单。以强法治营造一流创新环境、营商环境、开放环境,以高质量法治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动力和良好环境。

(三)进一步强化行政争议化解。以行政复议新法实施为着力点,强化复议规范化指引。加强基层复议工作站建设,推进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发挥。进一步优化府院、府检联席会议机制,推动行政争议联动调解机制常态化运转,优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建立“复议-诉讼”协审机制,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依法决策。充分发挥区级合法性审查中心作用,以“一图一清单一指引”推进合法性审查标准化管理,提升基层合法性审查质效。完善全面审查、专家会诊和跨部门协商机制,鼓励公职律师参加合法性审查。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跟踪管理机制。

(五)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深化打造“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社会化普法运作模式,持续打造具有上虞辨识度的“娥江法治风景带”,提升娥江法治悦动青春的工作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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