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启用水费数字化电子发票的通告
关于全面启用水费数字化电子发票的通告
尊敬的用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2023年第4号)文件精神,并按照区国税局相关要求,自本年3月1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水费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票及普票)将统一升级为数字化电子发票,其中普票的获取途径不变,用户可在“上虞供水”微信公众号和上虞水务网上营业厅自助开具并下载;专票的提供方式将由当前的纸质打印件邮寄改为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方式发送至各个用户。自5月1日起,原则上将不再寄送纸质打印发票。
为保障服务质量,请增值税专票用户将发票接收信息发送至本公司电子邮箱(地址:sxsywater@163.com),格式如下:
水表户号 | 单位名称 | 电子邮箱 | 手机号码 |
如有疑问,请咨询区水务热线(0575)82124444或区水务服务中心(0575)82129963。
特此告知!
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