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动态>公示公告
关于对绍兴市上虞区见义勇为人员进行申报表彰的公示
访问次数:发布日期:2024-03-13 10:05 字体:[ ]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拟为见义勇为人员冯德保同志向区人民政府申报表彰,现将信息予以公示。接受市民群众监督,如有意见,请于2024320日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王充路1117号,绍兴市上虞区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12300;联系人:章建权;联系电话:0575-82766259。

 

    附件:冯德保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13


冯德保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冯德保,男,汉族,20005月出生,初中文化,籍贯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户籍地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悦乐镇四合社区居民委员会龙洞湾村民小组79号,在美团外卖上虞万达站点工作。

20241813时许冯德保同志正在上虞区百官街道高铁新城万达4号楼送外卖,突然听到附近呼救,说有人落水!冯德保同志顺着呼救声方向跑去,看到维也纳酒店旁的滨江河里,一名落水女子正在河中间飘着,头部已浸入水中,他见状不顾气温寒冷和自身安危,毫不犹豫脱下外套跳中,奋力游至河中间拽住落水人,然后将其拖拉上岸。冯德保同志在救人后体力耗尽、身体严重不适,稍事休息后不留姓名悄悄离去。被救女子彭某(女,29岁)获救后送医院治疗,经检查身体无碍。

后经调查,冯德保同志救人的河道(滨江河)宽30余米、水深3米左右当日落水女子彭某因感情纠纷跳入河中自寻短见由于河水较深,加之当时气温寒冷(当日气温4℃-7℃),情况非常危急,稍有延误极大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幸有冯德保同志及时施救,才避免了一起悲剧的发生。更为可贵的是,冯德保同志在救人后不留姓名悄悄离去,获在场群众交口称赞,事后有群众在抖音发布视频宣扬其事迹,公安机关获知后经多方查找,才联系上他。2024年1月,冯德保同志的行为被公安机关确认为见义勇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