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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蒋军飞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访问次数:发布日期:2024-03-29 11:56 字体:[ ] 信息来源:区行政执法局

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我单位进行了董事长蒋军飞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了《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蒋军飞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虞委审办责报〔2024〕1号)。审计结果表明,蒋军飞同志任职期间,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保障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营运和养护,抓好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持续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蒋军飞同志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问题。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单位已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

1.涉企保证金政策执行不到位。

①未及时退还项目保证金48.27万元。

整改措施:项目保证金按合同约定应退尽退,已完成处理项目保证金48.27万元。已完成整改。

②超标准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已与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合同,明确质保金比例为1.5%。已完成整改。

(二)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

1.上虞城市资源再生利用绿色综合体项目制砖设备闲置。

整改措施:将根据天马评估事务所出具的《再生砖项目经营模式的预测报告》、《评估咨询报告书》,通过绍兴市产权交易公司对工业厂房及制砖设备进行公开挂牌出租。目前已联系绍兴市产权交易公司进行工业厂房及制砖设备公开挂牌转让工作。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2.渣土消纳合同履约监管不到位。

整改措施:加强渣土业务监管,强化合同规范化管理,按要求提供土壤检测报告,定期开展土壤自检,对不符合要求的终止进场倾倒。已完成整改。

3.处理公司接收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流程不合规。

整改措施:排水公司已按要求出具了四份污泥含水率检测报告,均符合要求;后续将严格按照处置协议审查检测报告。已完成整改。

(三)重大经济决策管理方面。

1.收购决策事项论证不充分,项目权证未补齐,存在损失风险。

整改措施:该问题已经区分管领导进行协调,下一步将按照协调情况继续与资规等部门进行对接,商讨补齐手续事宜。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2.重大物资采购事项未经集体讨论。

整改措施:已按照《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重大物资采购董事会议事集体讨论决策;修订《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重大物资采购程序。已完成整改。

(四)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经济风险防控方面。

1.环卫费应收未收。

①镇街保洁服务费用3988.34万元未及时收缴。

整改措施:已收回1428.97万元;下一步将把费用收缴纳入日常考核,通过与乡镇街道沟通对接、发放催缴函等方式加快费用收缴。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②3笔渣土消纳费未及时收缴。

整改措施:已收回云锋渣土消纳费56.15万元;剩余2笔已成立结算工作小组,由专人落实结算。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③建筑垃圾处置费4.11万元未及时收缴。

整改措施:已收回建筑垃圾处置费4.11万元。已完成整改。

2.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欠到位。

①沿街店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加快《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收费管理指导办法》出台,下一步将按照制度开展催缴,并配合相关单位对拒缴行为进行依法处罚,必要时启动司法程序。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②沿街店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欠缴底数不清。

整改措施:2020年底数因当时依据文件未出台无法详细统计,2021-2023年欠缴底数已摸清。已完成整改。

3.食堂食材采购内控不规范。

整改措施:已于2023年9月委托浙江宇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食堂相关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并在2023年10月完成招标,确定了配送服务中标单位。已完成整改。

4.吸污吸粪服务缺乏内部审核控制。

整改措施:已加强内部审核管理,建立收费台账、业务联系单,完善事前集中接单、事中现场确认、事后回访监督作业流程。已完成整改。

5.国企采购管理不到位。

(1)未严格履行国企采购规定。

整改措施:2020年7月处理公司依照《关于做好2019-2021年度绍兴市上虞区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虞财采监〔2019〕6号)文件,向入围单位浙江锦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上虞分公司采购保安服务,依据文件有误;2021年起已按照《绍兴市上虞区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虞国资委〔2019〕40号)文件的要求,通过询价等方式进行保安服务采购。已完成整改。

(2)维修服务采购监管不到位。

整改措施:已严格按照《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和集团《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开展采购工作、加强资格审查。已完成整改。

(3)资质审查不严,无经营许可证公司中标。

整改措施:已严格按照《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和集团《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开展采购工作,加强资格审查。已完成整改。

6.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

(1)项目未及时办理价款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

整改措施:已完成办理工程价款结算,下一步将开展竣工财务决算及结转固定资产办理工作。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2)零星工程未经相关程序直接发包。

整改措施:已于2023年11月2日新修订《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的审批权限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已完成整改。

(3)小额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已于2023年11月1日新修订《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小额工程发包流程,并严格执行;已严格按照《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和集团《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开展采购工作,加强资格审查。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落实方面。

1.发放集团负责人年薪外补贴1.37万元。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已对夜餐费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已收回2021年1月-2023年6月期间多发放的夜餐费1.37万元,并延伸自查收回2023年7月份多发放的夜餐费1480元,共计收回1.52万元。已完成整改。

(六)其他问题清单。

1.垃圾中转站电子秤未经质检部门定期检定。

整改措施:3台电子秤(地磅)已根据《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JJG539-2016)于2023年12月21日由绍兴市上虞区质检计量测试所进行检定并出具检定证书,检定结果均为合格,符合相关要求。已完成整改。

2.重复发放环卫应急联动出勤补贴。

整改措施:已收回重复发放660元环卫应急联动出勤补贴。已完成整改。

3.1位一线职工未缴纳社会保险费。

整改措施:已及时为该一线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已完成整改。

4.车辆购置税82.54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整改措施:自2023年7月起已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对车辆固定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将车辆购置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已完成整改。

5.预提费用未及时调整致渣土公司少计利润。

整改措施:已冲回原预提费用,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对于审计提出的建议我集团认真吸收,积极采纳。一是加强主责主业精细化管理,加大应收款收缴力度,完善优化收费工作,严格执行收费办法,加强投资项目运营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资金支出审核,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按规定确认成本和固定资产,确保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三是加强采购和工程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管理规定,防范采购风险,加强建设项目招标及发包管理,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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