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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358/2024-804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3-06 15:18
发布单位: 绍兴市上虞区统计局

绍兴市上虞区统计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各科室(队):

2024年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局党组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科室(队)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法律法规另有决策程序规定的事项,依照其决策程序规定执行。

二、各承办科室(队)要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归档工作应当与决策事项同步部署、同步实施,确保归档工作及时、完整、高效,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科室(队)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绍兴市上虞区统计局

202436日  



2024年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主体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承办

科室

完成

时间

法律政策依据

实施计划

1

区统计局

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

对全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进行普查。

经济普查办公室

2025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2311号)和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的通知》(绍政发〔20238号)

20233月,完成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提交合法性审查;

20234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印发实施;

2024年开展普查登记、投入产出调查、个体户抽样调查、数据检查、审核验收、抽查评估、数据汇总、共享发布等;

2025年12月资料开发、课题研究、更新维护、普查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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