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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032/2024-809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4-19 15:15 | |
发布单位: |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4(60)号 |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4(60)号 绍兴市上虞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戴尹杰遗失坐落于高铁鑫隆广场B2-169+B2-268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浙(2018)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09893号),现予以声明。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补办手续。 公告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2024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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