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岭南乡丰树坪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发布日期:2024-04-28 08:00 信息来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访问次数:

上虞区岭南乡丰树坪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地址位于绍兴市上虞区岭南乡。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区岭南乡丰树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区岭南乡丰树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为部分地灾点位截水沟建设、农用水渠的修复和溪流水毁段的挡墙修复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工程预算造价约35万元,工期50日历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中国建造师网” 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能查询到注册信息;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1月至20243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1月至20243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若提前通过工程验收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验收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提供项目发包人及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机构批准同意更换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负责人均视为“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证明材料需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作为评标依据。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上虞区基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5月71400

2、提交方式:

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基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虞区复兴东路浙大网新科技城C10-2 四楼)开标室;

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上虞网上基层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备注: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0575-89292593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

 

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区岭南乡丰树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岭南乡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758526827

招标代理: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上虞区复兴东路浙大网新科技城C10-2四楼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3567548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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