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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024/2024-811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4-05-10 18:08 | |
发布单位: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 有效性: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治废气2024年度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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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做好减污降碳工作,进一步改善经开区空气异味现状,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经研究决定,2024年在杭州湾经开区内持续开展重点企业科学治废气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整治时间、第二部分整治对象及内容、第三部分整治目标、第四部分工作步骤和第五部分工作要求。其中: 第一部分整治时间,明确整治从2024年3月15日开始,2024年11月30日截止。 第二部分整治对象及内容,明确整治共涉及企业20家,具体详见实施方案附件。 第三部分整治目标,明确主要通过源头控制、过程管控、末端治理等针对性手段,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大先进设施设备覆盖范围,助推企业绿色转型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第四部分工作步骤,明确2024年3月初为动员部署阶段,生态环境分局、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联合对所有治气单位进行动员部署;2024年4月中旬为方案编制阶段,企业根据排查发现的问题,生态环境分局以及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于指导相关企业于4月15日前编制完成“一厂一策”整治方案;2024年4月中旬—10月底为集中整治阶段,企业对照整治方案,通过环保设施设备的更新、生产工艺的优化、废气末端治理的提升等扎实开展整治工作。生态环境分局以及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充分利用环保专家和环保管家,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指导,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2024年11月底为验收总结阶段,对企业的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废气(异味)整治绩效进行综合评判,形成验收意见。对整治提升效果明显的企业,进行发文表彰。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明确生态环境分局、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及相关治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在科学治废气中的相应职责。明确各治气企业必须于每月25日前向经开区生态环境执法中队上报本月整治进展情况、设施设备投入情况和下月整治计划。明确实行科学治气情况通报制度,定期梳理评估汇总各企业整治情况后形成红黑榜。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解读人:胡四海 联系方式:0575-82112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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