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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956/2024-812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5-17 15:11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工作总结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也是我区全面开启“青春之城”建设的起步之年。2023 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考察绍兴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全面落实三个“一号工程”, 紧密围绕区委“青春之城”建设目标和“1336”总体部署,深刻践行省局“1475”工作思路和“有感服务、无感监管”新理念,创新实施以市场监管现代化先行为战略目标、以“一优四强五示范”为具体要求的工作体系,用扎实行动和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创佳绩。一年来,我局成功召开全国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我区成功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区”,获评绍兴市县级政府质量工作督查考核A级。成功争取浙江省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一体化药品多仓协同运行试点等5 个省厅级试点。培育 1 家企业荣获浙江省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培育 3 家企业荣获首届浙江省知识产权奖一、二等奖。荣获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等省级以上荣誉 10 项。知识产权保护、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助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多项工作省市区多位领导批示肯定,其中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7 次。平台经济、放心消费等多项工作获省级以上权威媒体报道,工作亮点纷呈。

(一)坚持党建引领、立心铸魂,政治忠诚更加坚定自觉。

一是党建引领“有声有色”。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并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对绍兴、对上虞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系列行动,相关工作获得市主题教育办领导高度肯定。二是队伍建设“有形有效”。深化迭代基层党支部“最强红色堡垒战斗指数”评价体系,坚持月通报、季点评和专项督查制度,持续推动党员干部在“敢为善为、图强争先”上争标兵。“小个专”党建品牌示范点成功通过省局评审验收,章镇分局、丰惠分局成功备案创建省级、市级青年文明号,小越所荣获区级“青年文明号”称号,驿亭所、小越所成功通过区级“枫桥式”基层所验收。成立局“星光志愿服务队” 和妇委会“红盾·清扬荟”品牌,市场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感召力持续提升。三是作风建设“有章有法”。以清廉单元建设“三色晾晒”为抓手,清廉市监和行风建设不断走深走实,我局作为 23 个清廉县(市、区)局之一得到省市场监管局的表彰,曹娥分局获评清廉基层所。“六比六争先、勇当排头兵”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清廉市场监管建设推进会上得到省局主要领导点名表扬。

(二)坚持公平公正、高效便捷,营商环境更加优渥开放。

一是在创业“最便利”上实现新提高。常态化、持续性推进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全年培育市场经营主体 14785 家、“个转企”271家。深度参与全国网络市场监管和服务示范区建设,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全区现有网络经营主体 17080 家,占比达 15.9%。深化“创业一件事”等重大改革,为新办企业免费赠送“创业大礼包”,实现便捷服务到增值服务的进阶跃升。二是在监管“无感化”上实现新提高。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努力实现“进一次门查所有事”,全年开展双随机抽查 13741 次,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191 个,同比增长 9.14%,减少涉企干扰9619 户次。三是市场“大统一”上实现新提高。深化我区公平竞争政策先试先行改革,先后制定出台多项配套文件,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全省首创建立社会公平 竞争环境观察员单位制度,探索公平竞争社会综合治理新路径,相关做法获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刊发。深度参与查处知网反垄断案,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局本级获市场监管总局发文表扬。

(三)坚持固本强基、提能培优,服务发展更加有力有效。

一是质量标杆“引领力”进一步提升。全市唯一连续第 9 年获县 级政府质量工作督查考核A级评价,获得市局省政府质量工作督查激励推荐。成功培育区内企业获省质量管理创新奖 1 家,市长质量奖 1 家。连续 17 年开展区长质量奖评选,2023 年 14 家组织和 1 名个人获奖,量质达到历年之最。二是标准领航“导向性”进一步提升。出台《上虞区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在全市首设标准创新贡献奖。成功培育绍兴市标准创新重大贡献奖 1 项,新增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3 项,培育绍兴市标准创新重大贡献奖 1 项,发布“浙江制造”标准 11 项,获评“浙江标准”2 项。电机行业智能工厂建设标准应用试点项目成功入选智能制造标准应用国家级试点。三是产业服务“含金量”进一步提升。制定细化“三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全局助企服务工作规范化、长效化。深入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总结提炼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315”工作法,获市场监管总局发文推广。联合农商银行出台“质量认证贷”“绿色认证贷”,授信达 4300 万元。全力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甫康制药的一类创新药(CVL237)获批进入二期临床试验,成为全球首个进入二期临床试验的(PI3Kβ/δ)双重抑制剂。

(四)坚持全链保护、生态聚能,创新底蕴更加深厚鲜明。

一是创新量质稳步提升。精准实施各类知识产权奖项培育,新和成特材、卧龙电驱、女儿红酒业等 3 家企业分别荣获省政府知识产权一、二等奖,成功培育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 家,优势企业 1 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5 家。二是增值服务扎实推进。常态化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白名单”,全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突破 25 亿元。“二都杨梅”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农商行授信 1 亿元。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和机制优化,联动调解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70 余起,涉诉金额近百万元,调撤率达94.1%,入选浙江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 1 例。三是服务载体建优突破。持续丰富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场景,建成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式服务平台,在区护企优商服务中心开设“知产直通车”,新建机械仪器协会、虞南 2 个省级品牌指导服务站,推动成立绍兴市风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

(五)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民生幸福更加可感可及。

一是民生实事工程点亮民心初心。突出“一老一小”群体,全面、高质量完成养老机构“阳光厨房”、民生药事服务站、城乡放心农贸市场等 8 项省市区级民生实事。二是放心消费行动优化市场供给。全面打造上虞放心消费品牌,动态培育放心消费单位 3510家,建成消费维权联络站 35 个,指导 98 家企业建成ODR机制。崧厦分局、东关所、驿亭所、小越所 4 个点位的完成基层维权站点规范化建设验收。三是计量安全整治规范市场环境。扎实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高效完成燃油加油机全覆盖强制检定。持续开展燃气表“二检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完成 3 个批次共 2.8 万台“二检合一”燃气表抽检。

(六)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打击,安全防线更加坚实稳固。

一是筑牢食药品安全监管网。我区成功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助力绍兴市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力护航全国两会、杭州亚运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实现全年重大活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零”发生。强化食品领域典型案件办理,毒豆芽跨地区全链条联合打击案件涉案货值超 2000 万,列入省督办案件。二是夯实特种设备警戒网。常态化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行动,圆满完成重大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实现全年“零”事故的目标。全面打造电梯“15 分钟”应急救援圈,构建更安全、快速、科学的应急救援体系。三是守牢产品质量防控网。全面推动落实工业产品“两个规定”,全区 275 家单位完成“两员”配备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深入开展县域块状童装产品质量整治提升工作,多方联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产品质量,全年童装抽检合利率提升至90%。

(七)坚持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基层建设更加规范健全。

一是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面梳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构建大平安大应急体系。修订后勤管理、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内部规范,有力提升各项工作的服务保障水平。二是标准所队建设进一步夯实。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提能强基行动”,积极开展星级市场监管所创建和消薄提质行动,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2023 年杭州湾分局成功创建全国五星所。开展基层所统一规范标识标牌工作,标准化改造 16 个基层所门头、喷涂 43 辆执法机动车辆,全面树立市场监管良好形象。三是规范执法建设进一步优化。持续深化执法监督工作,编制《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迭代升级执法装备,增配5G 执法记录仪 25 台,实现执法过程同步回流。精准把握执法尺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及细化基准,深入推进长

三角一体化执法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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