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敏代表: 您好,您在区第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88号《关于打击企业劳动用工工伤“碰瓷”现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方式,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是国家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针对您所提建议我局将通过推进四方面工作予以防范改进。 一是提高工伤保险参保率。借助各种媒体宣传,扩大工伤保险政策宣传覆盖面,在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同时,加强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工伤保险化解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 二是提升工伤预防效能。指导重点企业开展工伤预防,探索利用第三方机构免费为工伤多发企业就职业危害及高风险岗位等提供工伤预防方案。提升劳动者工伤防范意识,引导用人单位重视工伤预防。 三是杜绝工伤领域违规事件。实行工伤认定、伤残鉴定与司法援助联动,邀请司法援助人员在工伤认定申请、伤残鉴定环节,现场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和相关法律,为企业和工伤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杜绝司法“黄牛”参与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工作,损害企业和劳动者的权益。 四是严把工伤认定关。每起工伤案件做到尽职调查,对重大、复杂疑难的工伤案件,借助公安、卫健、应急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力量,提高工伤认定案件经办质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打击骗取工伤保险待遇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工伤基金安全,保障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谢谢您的建议!再次感谢您对人社事业发展的支持!
(联系人:任黎虹,联系电话:82972758)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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