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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77X/2024-8149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4-05-22 11:35 | |
发布单位: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 有效性: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入驻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激励政策〉的补充修订意见》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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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入驻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的若干激励政策》(虞经开区[2022]24号)的补充修订意见。 二、制定过程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及政策实施情况,经经开区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主要内容 取消“5、地方财政贡献奖励。入驻的企业(产服类企业及社会中介除外)对地方财政贡献超过10万元以上的,自设立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企业区域效益奖励”条款。 四、适用范围 本政策文件适用于入驻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的企业。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 解 读 人:陆 鉴 联系电话:8278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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