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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729/2024-819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6-18 09:56
发布单位: 区发改局
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第二届委员会第160号提案的答复
创建时间
正文内容

葛轶祎委员、翁志军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第二届委员会上提出的第160号提案《着眼“一米高度看城市”视角 深入儿童友好城市理念》收悉。经研究,现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对我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的提案从阐述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重要意义和现实背景出发,提出完善儿童设施的硬件、树立友好理念的软件、聚焦儿童友好的政策等三方面意见建议,对我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儿童友好是城市文明之所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少年儿童工作、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补齐儿童发展短板,对于保障儿童权利、提升城镇化质量、满足美好生活需要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都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引入“一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积极探索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上虞路径,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儿童友好政策制度探索出台。为减少群众在生育、养育幼儿过程中的后顾之忧,我区于2022年11月率先出台《上虞区优化生育政策(试行)》,系统性制定优化生育政策13条,内容涵盖“婚、生、教、养”各个环节,采取资金奖励、消费券投送、补贴发放等形式,打造生育成本由政府、社会、企业及个人协同分担模式,着力降低群众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充分体现儿童优先和保障儿童权利。高站位高质量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工作获国家卫健委专刊推广,被省人口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推广,并在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上作典型介绍。

  2.儿童友好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一是普惠托育服务大力发展。2023年新增托位598个,其中普惠托位568个,普惠托位占比87.78%,共有婴幼儿照护机构90家,每千人拥有托位数4.31个,0-3岁儿童发育筛查率95.79%。二是基础教育更加优质均衡。2023年新建改建中小学、幼儿园12所,新增优质学位2970个,撤并小规模学校8所,整治低小散民办园12家。精心布局未来学校,打造儿童友好型校园,特别是近两年推进的康居路小学和竺可桢未来学校,从安全性、尺度和空间氛围方面落实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全力打造我区优质基础教育服务的品牌。三是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加快。目前全区已建有星级母婴室36家,覆盖13个乡镇(街道)。36家星级母婴室中,五星级母婴室3家,四星级母婴室6家,三星级母婴室27家。全区所有星级母婴室均已上线浙里办APP,及时更新维护母婴设施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母婴室信息。

  3.儿童友好权利保障更加有力。一是深入开展儿童法治教育。区妇联联动区法学会等单位成立“虞小娥法学堂”,组建7支宣讲队,开展儿童法治宣讲宣传近100余场次,受众3万余人次,编印《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治宣传册。二是全力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发布妇女儿童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为儿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参照和支撑。开设“舜江有爱 法律护航”妇儿维权工作室、“萍姐姐”心灵驿站、向日葵工作室“萍姐姐”心理咨询窗等,为儿童提供全方位的维权服务。三是合力推动科学家庭教育。全面推进区、镇(街)、村(社)三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创建,建成1个区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20个级镇街、363个村(社)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形成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家庭教育工作大格局,合力打造“虞你守护”家庭教育品牌。 

  4.儿童友好空间建设逐步推进。将儿童之家建设纳入《上虞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整合村(社区)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区文化家园、农村文化礼堂、乡村学校少年宫、农家书屋等公共服务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模式、提质增效,加快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步伐。目前,我区拥有省级示范型儿童之家3个,市级示范型8个,区级示范型50个,示范型儿童之家达到儿童之家总数16.7%,超过省标准。成功争创4个社区作为全省首批“家门口青少年宫”建设试点,开设中国舞、儿童画、围棋等30多个培训课程,惠及社区周边青少年儿童已超300余人。

  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在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难点,主要有:一是顶层设计有待加强。目前国家儿童友好城市的申报创建主要集中在地级市,市委九届五次全体会议明确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作为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国家儿童友好城市申报创建准备工作,相关组织、规划、方案正在谋划中。各区县(市)在市级有关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全力做好基本单元建设等配合争取工作,因此,我区尚未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建设行动方案。二是适儿化改造有待优化。过往在城市规划、决策、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方面缺少儿童视角,致使很多设施、政策和服务对儿童不够友好,儿童友好的理念没有完全融入到城市发展进程。

  下阶段,我们将会同各业务部门总结分析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现状及经验,研究吸纳你们的意见建议,突出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整改,推动上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走深走实。

  (一)高起点谋划,共绘儿童发展蓝图

  以区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为主导,根据即将出台的《绍兴市创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行动方案》,联合相关部门根据文件要求细化落实具体工作。结合今年实施省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统筹推进儿童发展规划与儿童友好建设。进一步丰富儿童友好建设相关的活动形式与内容,多元化开展儿童友好宣传、一米高度看世界、儿童议事等一系列积极向上的活动,共同营造社会关注、人人关心的儿童友好理念,提高儿童友好建设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高品质打造,优化儿童成长路径

  1.推进成长空间友好。坚持以“一米高度看城市”视角,将儿童友好设计理念融入学校、医院、公共图书馆、体育场所、未来社区等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建设,加强适儿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推动公共场所增设第三卫生间、儿童厕位和洗手池等设施,推进母婴设施应配尽配。推动在公园、社区、一江两岸景观工程等区域中的儿童主题类设施建设,拓展充足的儿童游戏场地,营造更多富有趣味的儿童活动空间和游憩设施,满足不同年龄段儿童的需求。围绕“德润学子 行泽家乡”研学品牌,推出具有地域特色的全域研学旅行线路,引导学生开展“趣研学”活动。大力推动学校“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体育特色建设发展,推动体育赛事进校园。深化“家门口青少年宫”提质扩面工作,筹建更多“家门口青少年宫”点位,推动思政教育、兴趣培训、研学活动等定期下沉。

  2.推进公共服务友好。加大优质普惠托位的持续稳定供给,优化公办托育资源布局,规范托育服务市场。构建高质量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夯实区、镇(街道)、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儿科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充分发挥与浙大儿院紧密合作优势,打造高水平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网格。优化儿童安全出行体验,实施我区已出台的《学生交通安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优化校园周边步行线路规划和人行设施,加强标识导引等方面建设,在有条件的学校门口两侧不少于30米的人行道范围内,通过隔离护栏或其他分隔设施设置全封闭的护学通道。

  3.推进权利保障友好。畅通儿童参与城市发展渠道,鼓励提升区第一实验幼儿园“小小儿童议事厅”等建设发展,支持儿童更好地参与公共生活。加强对困境儿童的关爱与分类保障,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依托“浙里护苗”工作平台加强预警信息处理,保障区内困境儿童重点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儿童关爱阵地建设,成立我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结合乐龄中心、社工站、助联体等民政阵地一体建设乡镇街道未保站,积极推进“枫桥式”未保站建设,全面规范提升全区未保站服务效能。

  (三)共建儿童关爱环境

  1.推进家庭环境友好。加强“虞你守护”家庭教育品牌培育,深化推进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站点建设和各级示范家长学校创评,推进公益普惠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供给,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体系,增强家庭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建立良好亲子关系,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2.推进社会环境友好。全面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普及安全知识,培养儿童应急避险能力。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儿童关爱帮扶活动,抓好特殊儿童群体关爱工作。持续组织心理辅导、公益夏令营、爱心托班、假期研学等项目,用心用情用力护航儿童健康成长。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宣传儿童友好理念,形成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提出的宝贵建议。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持久性的系统工程,工作量大面广,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保持关注并建言献策,我们将在建设实践中积极采纳,有效汲取。

 

  承 办 人:叶丹

  联系电话:82213929

 


                                   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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