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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542/2024-820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6-25 11:11
发布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
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对区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第095号提案的答复
创建时间
正文内容

虞卫提〔2024〕3号

章超洋委员:

您在区政协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大财政投入 加强政策支持 全力助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迭代升级、加大医疗硬件投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配置工作的通知》,区财政对列入年度医疗设备购置计划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予以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上对A类、B类、C类三种类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配设备按采购价的100%给予补助;对选配设备分别按采购价的55%、65%、75%给予补助。上述补助总资金自2022年度起由每年度330万元调整为380万元,2024年度项目资金与零星维修项目补助资金合并后统筹使用,合计800万元。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的大部分零星设备可以满足其补助系数,但设备采购需求较大、总量较多,部分设备无法给予充分保障。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设备配置使用情况及各单位自身的财务状况,对部分设备采取暂缓采购、单位自筹、降低补助系数等措施,对乡镇卫生院三年采购计划进行系统性安排,以求在有限的资金内对更多的单位和更基础的设备进行补助。另外,对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采购的部分大型设备,区财政另外安排资金给予补助,如2020年度安排680万元对东关、道墟、小越三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CT给予65%资金补助,2021年度安排80万元对梁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的DR给予100%资金补助。目前20家镇街医疗机构医疗设备全面达到标准化配置要求,其中有3家配备了磁共振、4家配备了肠胃镜,7家配备了CT。

二、关于数字赋能、强化医院适老管理。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探索推广适老智能服务,不断提升老年人就医体验感,帮助老年人更好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保障信息化时代下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优化就医服务方式,提供电话、窗口、诊间、自助机、网站、手机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继续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查检验报告、问询等人工服务窗口。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开通老年人绿色通道,在挂号、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明显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配备导医、志愿者等为老年患者提供自助挂号、取号、缴费、取检验报告、打印发票等服务。深化助老为老服务,医疗机构在预检分诊处免费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轮椅,并由护士陪同就医,为高龄、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照顾和帮助。在门诊入口专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开设无障碍通道,在每个窗口配备老视眼镜,为老年人提供更人性化、更优质的诊疗服务。

三、关于体现导向、着力“引育留用”用功。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按照中央、省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配置标准就高执行,结合服务人口变化及床位设置情况动态调整,其中主城区三个街道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按乡镇卫生院和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标准的中间值执行,一次性增配事业编制72名。近几年来的卫健系统人员公开招聘中,我局已根据基层医疗单位的医学人才紧缺问题,放宽了生源地、户籍、年龄等方面的条件,吸引了更多的医学专业考生报名参考,充实我区卫健系统人才队伍,近三年来共计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医生人员80名,招聘录用基层中医师承培养生49名,此外,根据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2〕114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从2022年至2024年基层医疗单位定向培养32名基层医生人员(其中:临床本科22名,临床大专4名,影像医学本科17名,预防医学本科4名)充实基层卫生单位。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缓解目前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员招聘难、学历层次低的问题。坚持青年管理人才与青年技术人才“两手抓”,通过入门双试看基础、实践考察识才能、综合比选定苗子,从2023年起,精选各100名左右青年技术人才和青年管理人才进行重点培养。组织实施基层全科医生能力提升三年计划,按常见病、慢性病、急救、感染四大模块,分批组织基层全科医生进行为期三个月实训。

四、关于加大帮扶、推进优质专家下沉。深入实施“双下沉、两提升”工程。区财政每年保障1000万元专项资金助推优质医疗资源和医务人员下沉。在对外交流合作基础上,保障每工作日有10名以上城市大医院高级职称专家在虞。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每工作日分别派遣不少于10名中级职称以上医技人员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提供门诊诊疗、手术指导、教学查房、疑难病例讨论、专家会诊、讲课讲座等业务指导与帮扶。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浙江省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的通知》以医共体为单位,统筹安排人员逐级参与进修。

五、关于扩大报销、减轻群众负担。强化医保政策导向,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住院和门诊报销比例较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提高5和1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住院和门诊报销比例较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提高10和3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患高血压、糖尿病等12种慢性病的,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报销比例较其他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提高10个百分点;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在7日内转诊到当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住院期间按分级诊疗要求从上级医院转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不再另行计算。在医共体医保经费总额预算内,医共体分院门诊均次费用在不突破合理增长前提下,不对基层门诊进行医保总额控费,进一步推动分级诊疗和基层首诊政策落地。对65岁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两慢病”患者门诊诊疗免挂号费、检验费、药费,2023年惠及6.14万纳管“两慢病”患者,全年财政保障747.1万元。

六、关于突出需求、加强中医药服务供给。制定实施中医专科培育计划,培育区域中医专科3个以上,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全区20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中医馆或中医服务区,194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100%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提供6 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89%村卫生室能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创建市级旗舰中医馆两个(曹娥、谢塘),争创省级旗舰中医馆两个(谢塘、崧厦)10%以上的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基层中医药服务量占基层总服务量的 30%以上,实现中医药在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中的全覆盖,依托区中医医院的中医适宜技术中心每年为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生进行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种类达十余种,并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证。

七、关于落地政策、完善绩效分配改革。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上虞区深化基层卫生健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虞政办发〔2022〕66号)《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制度的补充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保障机制,在总量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落实内部分配自主权,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绩效总额不低于60%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建立以工作当量和绩效考核为主要依据的内部分配制度,突出价值导向、业绩导向,多劳多得、同工同酬、优绩优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和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两个允许”要求合理增加薪酬总量,不计入总量核定基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公共卫生医生防疫补贴、基层全科医生岗位考核奖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建立基层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机制,允许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不含财政专项补助)的40%—60%根据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再分配。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可按照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在单位内部实行再分配。将基层医疗机构省考等级、年度目标考核结果与职工绩效工资总量和院领导奖惩挂钩,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导向,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制度改革,拉开分配差距,最大限度激发干事活力

下一步,我局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继续推进基层卫生健康综合改革走深走实,持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统筹规划辖区内重要医疗设备布局,改善基础设施和设备配置,持续推动医疗卫生人员力量下沉,助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全力推进自助开单、夜间门诊、多学科联合门诊(MDT)、电子外配处方、互联网护理、互联网医疗、智慧家庭病床、院内导航、双向转诊、泊车指导十项便民服务,进一步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努力打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市内样板。

最后,衷心地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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