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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761/2024-818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虞人社建〔2024〕4号 公开日期: 2024-06-05 15:23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区人大二届三次会议第189号建议的答复
创建时间
正文内容

张三春代表:

您好,您在区第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89号《关于施行法定节假日弹性休假的建议》收悉,您对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鼓励弹性作息提出了相对具体建议。结合当前我区用人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劳动者休息休假实施情况,现答复如下:

当前,诚如代表所言广大劳动者对休闲旅游有了更高的热情与要求,不少用人单位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为休闲旅游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也存在着休息休假时间过于集中缺乏弹性,甚至未落实带薪年休假等问题。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国办函〔2023〕70号通知)中也明确指出了要“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

根据当前法律法规规定,法定节假日实行全国统一休息,进行调休实行弹性休假尚不具备法律基础,故各用人单位弹性调整法定节假日放假时间存法律风险,但在稳定全国统一的既有节假日前提下,鼓励各单位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带薪休假、疗休养假制度落实,安排错峰休假存在可行性,因此未来在我区推进年休假制度真正落地,推进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已成为下一阶段区人社局开展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

2020年以来,我局一直通过劳动保障日常巡查与服务企业指导企业用工的机会,对年休假的相关法律规定开展普法推广,听取劳动者心声与建议,鼓励引导用人单位除利用年休假延长春节假期之外合理规范推进年休假制度日常化,保障劳动者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能够弹性、自主享受年休假。2024年夏季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中,对企业的劳动保障专项巡查与上门指导服务中,我局也将年休假制度规划普法列入工作项目。

除了推动年休假制度落实,为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部分企业有减产裁员打算,在讲座宣传、上门指导过程中,我局积极引导鼓励各单位和企业,合理安排休假时间,优化调整当前生产作息安排,在保就业岗位的大前提下,实行弹性休息,保障法定工作时间的情况下积极落实职工周末休息制度,合理安排休假时间。

2020年以来,我区在原有的劳动保障信用单位的基础上推动创建评选“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过程中,我局也将“企业能否保障企业休假权利、落实年休假制度”作为评选的重要判断标准。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在后续工作中,区人社局将在积极推动地区弹性休假、错峰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特色活动相结合的同时,加强执法监督,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休假标准,对侵害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的行为予以处理。通过普法活动,鼓励劳动者勇于行使和维护休息休假权,以此积极推动用人单位遵规守法,将合理休假落到实处。


(联系人:朱鸿涛,联系电话:82083003)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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