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炬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实用性技能人才认定标准、加大对实用型人才补贴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明确实用性技术人才的定义”的建议 加强本地技能人才需求调研并做好政策面应用,对于促进技能人才自身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有着重要意义。今年,我局计划开展面向重点规上企业、覆盖各主导产业的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调研,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会商,修订出台最新的《上虞区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做到全方位覆盖智能制造、现代医药、“一老一小”照护等主导产业、主流需求。同时,将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补贴、技能人才其他奖励政策与紧缺职业(工种)挂钩,更精准引导制造业工匠培育与需求相适应。 关于“加强对实用型技术人才的补贴力度”的建议 自2020年以来,我区大力实施技能提升行动,支持企业职工和各类重点群体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等各类培训,以训稳岗,有效释放政策红利,近五年来已累计兑现补贴资金1.1亿元。在技能人才方面,我们有如下政策: (一)技能人才待遇激励条款 1.高技能人才岗位补助。对高技能人才集聚示范企业首席技师,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岗位津贴,最多补助3年。对新取得紧缺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岗参保职工,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元、600元的岗位补助,补贴期限各不超过3年;对已取得紧缺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岗参保职工,分别给予一次性3000元、6000元的岗位补助。 2.高技能人才房票和安家补贴。区内新引进的高级技师和技师可分别享受35万、12万元房票补贴;新引进的高级技师和技师可分别享受10万、5万元安家补贴。 3.高技能领军人才奖励。对新入选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10 万元奖励资助。对浙江工匠给予3万元支持,浙江青年工匠给予2万元支持,上虞工匠给予6000元支持。 此外,我们还将高技能人才纳入上虞区人才分类目录,按照人才类别,在户籍、子女入学、医疗保险等方面与其他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二)技能人才培养提升条款 1.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上虞区内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培训补贴标准从初级工到高级技师的,分别为1000-5000元不等。 2.技能大师工作室补贴。对市、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3万元开办经费(其中20%可奖励给领办的技能大师个人),考核优秀的奖励2万元。入选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资助。 3.新型学徒制和定向培养补贴。组织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不超过2年。开展定向培养的企业,按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4.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奖励。对每年自主培养在职员工并取得初级工、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每50人1万元进行奖励;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每50人2万元进行奖励,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技能人才队伍始终是人才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省委加强“三支队伍”建设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关于开展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聚焦重点产业需求、重点就业群体、新业态新职业开展技能培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组织作用,依托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培训中心和职业院校等,线上线下相结合,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二是不断提高技能人才经济收入。按照《浙江省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要求,引导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探索通过集体协商确立本企业、本行业、本区域的技能人才最低工资标准,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鼓励企业把与岗位评价因素、员工能力级别和工作绩效考核相关的奖励项目纳入工资集体协商,不断完善工资分配结构,提高技术技能等要素分配比重,加快构建企业和职工利益共同体,确保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三是营造技能成才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大力推广技能人才培养典型经验,弘扬工匠精神,引导全社会树立崇尚技能的浓厚社会氛围。持续将取得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技能人才,纳入全区人才目录,按照人才类别,在住房、户籍、子女入学、医疗保险、创业就业扶持等方面与其他人才享受当地同等待遇。健全完善政治关怀向一线技能人才倾斜,增加技能人才在各类先进评选中的比例,不断提升他们的社会地位。 最后,感谢您对技能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嘉依,联系电话:82917235)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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