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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112/2024-824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7-25 15:09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文 号: 虞区农〔2024〕94号
统一编号: DSYD65-2024-0004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杭州湾综合管理办:

为稳定发展粮油生产,确保我区粮食安全,根据绍兴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绍市农〔2024〕6号)文件要求,现就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按照“稳政策、扩面积、提单产、粮地一体、保障协同”总体思路,稳步提高粮油生产保供水平,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二、目标任务

落实粮食播种面积47.99万亩、稳定粮食总产量 20.0万吨(其中大豆播种面积4.235万亩、产量0.75万吨);油料作物播种面积5.494万亩、总产量0.88 万吨(其中油菜播种面积5.0万亩、总产量0.79万吨);油茶新种植面积285亩、低产林改造面积487亩,油茶产能56吨;储备粮食作物种子47万斤、油菜种子0.206万斤、农药7吨、化肥1680吨。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耕地保护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实施“田长制”,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加强耕地用途管控,坚持农地农用、粮地粮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引导永农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加强冬闲田综合利用,严格治理抛荒。协同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多田套合”,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新增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2310亩。深入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继续实施土壤健康行动,提升耕地利用率和产出力。

(二)扩大粮油种植面积。持续深化土地整理、“两非”整治,加快农田设施改造,鼓励种粮大户集中流转,千方百计扩大水稻、稳定小麦种植面积。充分挖掘非耕地、丘陵坡地、闲置土地等资源,扩大油菜种植。加快补齐油菜种植、收获机械化短板,加大良种推广力度,推动油菜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鼓励发展油菜规模种植。重视油菜产业链发展,培育油菜籽加工企业,鼓励油料加工主体与油菜规模种植主体开展订单种植,促进油菜籽原料就地就近加工转化。

(三)实施单产提升行动。推动良种、良法、良制、良田、良机“五良”融合发展,促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加快高产优质多抗粮油品种推广,进一步提高良种覆盖率。加强粮油生产先进技术集成应用,大力推广叠盘育秧、两壮两高栽培、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绿色高产技术,水稻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0%以上,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围绕油茶保供任务,保障油茶种苗供应,加强种苗质量管理,确保使用良种造林。加强先进适用机械化作业方式推广,水稻机插面积达16.5万亩以上,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4%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88%以上。广泛开展绿色高产创建、高产竞赛活动,抓好部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县实施,建设水稻绿色高产高效万亩片2个、千亩方10个以上,示范带动全区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总产较前三年平均增长5%以上。

(四)深化经营机制创新。加强政策扶持和要素保障,鼓励“粮二代”、返乡大学生、工商资本等从事粮油生产。鼓励规模粮油经营主体立足生产,开展粮油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水稻产加销一体化经营面积达2万亩以上。大力推广“千斤粮万元钱”生产模式,强化典型宣传,着力提高种粮效益。推行以股份合作为主导的林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建立以“强村公司”等为主导的流转收储平台,推动实施油茶林地规模化经营。推进现代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优化集中育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植保服务组织等建设布局,推动粮油生产服务提档升级。深化粮食收储企业与现代农事服务中心合作服务机制,整合仓容、烘干、除杂等环节资源,推广粮食收购服务关口前移、质量检测前置。鼓励探索建立种植粮食作物的土地租金差别化调节机制,降低种粮土地成本。

(五)强化储备管理和优质产业链打造。全面落实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储备任务,小麦、稻谷等口粮品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有序开展储备轮换,月末实际库存不低于储备规模的70%,政府储备粮中晚稻比例不低于40%。深化粮食产销合作,建立稳固的省外粮源基地和粮食产销合作关系,发挥市场优势,畅通粮源渠道,确保有效供给。落实种子、农药、化肥储备任务,明确承储责任,规范动用规程,强化监督检查。统筹粮食应急加工能力建设和现代化粮食收购服务体系试点建设,不断提升应急加工和流通监管能力。全区“五优联动”实施规模达到2.44万亩,争取通过示范县复核,组织参加“浙江好粮油”、“浙江好稻米”、“越乡好稻米”等产品推选活动,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政策体系

(一)稳定生产扶持政策。对全年稻麦油复种、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50亩及以上的规模种粮主体(含制繁种),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早稻每亩220元,单季晚稻、大小麦、旱粮每亩160元、油菜每亩140元,连作晚稻(不含翻秋早籼稻、再生稻)每亩260元直接补贴。对机插水稻面积100亩及以上的生产主体,按实际机插面积,给予每亩50元的补贴。执行种粮大户贷款贴息扶持政策。加大粮油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对开展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和水稻机插秧等社会化服务予以补助。突出多目标导向,鼓励探索建立补贴与产量形成、绿色生产、耕作模式、抛荒地整治等相结合的正向激励和负面清单机制,鼓励对利用冬闲田种植绿肥进行政策扶持。

(二)执行粮食收购政策。严格执行省定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财政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稻谷的种粮主体给予奖励。区内早稻实行订单全覆盖,全区统一早稻订单每百斤奖励30元;区级晚稻订单每百斤奖励20元。区内订单粮源在满足上虞本地粮食储备轮换的基础上,实行带订单奖励余缺调剂。继续实施订单良种奖励政策,与种子企业签订订单合同并按订单交售水稻、小麦良种的种子生产者,省财政按实际交售种子数量给予奖励,每百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每百斤杂交水稻种子奖励100元,每亩最高不超过300元;每百斤小麦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不超过150元。

(三)实施产销协作补贴。对区内列入全省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到省外采购我区居民喜食的优质大米(主要指晚籼谷、晚粳谷)数量达到2000吨以上,或在省外粮食主产区建立生产基地2000亩以上,运回粮食500吨以上,给予每吨最高10元补贴(折合原粮计)。区级补贴资金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如补贴总额突破安排资金,补贴标准按比例降低。

(四)强化金融保险支持。推行政策性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继续实施大麦、小麦、玉米、油菜种植和杂交水稻制种等政策性农业保险,按现行标准给予保费补贴。继续执行规模种粮贷款贴息政策,除用于购买农机具和开展小型粮食生产、加工等设施设备建设的贷款外,其他用途的贷款额原则上按照种粮面积计算并控制在每亩1000元以内的贷款额,给予年3%的贴息率且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70%(两者取低值)。探索依法采用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油茶林种植和改造,实施林业政策性保险。鼓励金融机构为市场化粮食收购等主体提供融资服务。

五、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定期研究粮油生产保供工作,推动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确保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统筹抓好生产、流通、储备、产销协作和节粮减损等各项工作。强化部门协同,农业农村、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供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抓好粮油生产保供工作。

(二)加强服务指导。落实负责人包片指导督促粮食生产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在线服务和专线服务机制,广泛组织种粮农民培训,组织农技专家与种粮大户结对挂钩,不断提高农民科技意识和种粮技能。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扎实开展各类示范区、示范方建设,有效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要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意识,加强自然灾害和农作物病虫害的预警预报,完善防控预案和救援物资,健全科学减灾措施,实现早预警、早应对,着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三)加强考核评价。粮油生产保供工作作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区委区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政府督查激励事项。要逐级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建立台账清单,确保任务指标到镇、到村、到户、到田,落实督导、调度、通报、约谈机制。强化粮油生产保供监测评价,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将完成年度生产目标任务情况作为合格要求。严格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未完成年度生产任务的取消评优资格,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本文件明确的政策措施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虞区农〔2023〕85 号文件即行废止。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省、市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附件:1.2024年粮食面积和产量任务

          2.2024年油料面积和产量任务

          3.2024年油茶面积和产量任务

          4.2024年农资应急储备指标任务

附件1-4.docx

虞区农〔2024〕94 号.pdf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绍兴市上虞区供销合作总社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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