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入市条件和限时办理操作规定
一、 招标项目入市条件
1、 建设工程招标入市条件
①招标申请表(一式四份,表格由中心提供)
②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
③招标公告
④发改局批文
⑤工程规划许可证
⑥用地规划许可证
⑦施工图
⑧标底或工程量清单
政府采购入市条件
(1)公开招标方式入市条件
①政府采购计划表
②招标公告
③招标文件(中心可提供范本)
(2)竞争性谈判方式入市条件
①政府采购计划表
②竞争性谈判公告
③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心可提供范本)
(3)竞争性磋商方式入市条件
①政府采购计划表
②竞争性磋商公告
③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心可提供范本)
(4)询价方式入市条件
①政府采购计划表
②询价公告
③询价文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入市条件
①区府办批复文件
②国土局书面通知
4、国有资产交易项目入市条件
① 上虞区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
② 交易标的评估报告(须经财政部门核准或备案,房屋招租类除外)
③ 交易标的产权证明及交易文本
二、 建设工程交易主体注册须知
1、办理流程:
1.1交易主体网上注册并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及上传扫描件,等待验证结果
1.2办理CA数字证书
2、投标人(施工单位)网上注册登记所需材料(一律采用JPG格式,请勿使用PDF格式,否则将无法审核):
2.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
2.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2.4、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5、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且加盖公章扫描件)
2.6、授权委托书(原件且加盖公章扫描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2.7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2.8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原件扫描件)
2.9民工工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上虞区内水利企业含享受区内企业待遇的适用)(原件扫描件)
3.招标代理单位网上注册登记所需材料(一律采用JPG格式,请勿使用PDF格式,否则将无法审核):
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3、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且加盖公章扫描件)
3.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且加盖公章扫描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3.5、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三、 收件登记:
凡招标项目符合上述规定的入市条件,交易中心相关责任科室应当即按程序办理收件登记。
四、限时办理:
符合所有登记条件的招标项目,交易中心内部在一个工作日内限时审核办理完成。招标项目入市条件内容符合法律等有关规定的,发布公告,进入招、拍、挂程序;受理入市条件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招标项目须对指出的问题改正后再次予以收件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