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索引号: | K15129988/2024-822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07-04 15:2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虞政发〔2024〕9号 |
统一编号: | DSYD00-2024-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并公布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 | ||
|
||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加快打造与当前上虞经济发展实际相匹配的城市管理格局,推动城市管理水平加速提档,不断提升城市面貌品质品位,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城市化管理区域进行调整,通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城市化管理区域:杭甬高铁东→城东工业园区→东三环、龙山隧道→舜耕大道东段→百丰公路(包括天香华庭)→梁湖大道(梁湖街道办事处、华山、外梁湖、大厍)→舜耕大道→孝女路(包括曹娥景区、百花山庄、檀宫、东山花苑、水果市场、天香南苑等区域)→青瓷路→曹新路→亚厦大道→江红路→萧甬铁路→杭甬运河→五星西路→科创岛(道墟高速口)→长海公路→江东北路→曙兴路→杭甬高铁(详见附图)。 二、本通告所调整并公布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包括百官街道、曹娥街道的建成区以及与建成区相邻的梁湖街道、崧厦街道需纳入城市化管理的部分区域。其他乡镇街道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按法律法规明确的建成区范围执行。 三、本通告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 四、本通告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上虞区城市管理区域图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