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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K15129988/2024-822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虞政办发〔2024〕41号 | 公开日期: | 2024-07-04 14:56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榜赛马”晾晒机制试行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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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更好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切实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增强高质量发展后劲,现将《“五榜赛马”晾晒机制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行“五榜赛马”晾晒机制试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市关于开展重大项目“图强争先”活动的通知》,深化《关于深入开展“项目攻坚提速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增强高质量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考察绍兴重要指示精神,深化“以项目看发展赛结果论英雄”理念,坚持依托重大项目八大机制,强化部门、属地、项目单位三方联动,以建立统筹推动项目招引落地、开工建设、投资释放、投产达效的“五榜赛马”晾晒机制,为我区加快推动“青春之城”建设落地见效提供强大动力。 二、晾晒对象及频次 (一)“赛马”晾晒对象。三区一镇一办、有关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 (二)“赛马”晾晒频次。实行季度晾晒,2024年共晾晒四次,首次4月下旬晾晒一季度评选情况,以此类推。从4月开始实施,每季度更新一次。 三、晾晒内容 (一)招商落地榜。晾晒“五个一批”招大引强的签约落地类项目的落地情况。 (二)开工建设榜。晾晒“五个一批”产业提升(制造业、服务业、房地产)、科技人才建设类新建项目及政府投资(国有建设)新建项目的开工情况。 (三)投资贡献榜。晾晒“五个一批”基础设施、产业提升(制造业、服务业、房地产)、科技人才建设类续建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 (四)投产达效榜。晾晒2019年1月1日以来约定竣工时间在2024年12月底前的工业项目。 (五)要素支撑榜。晾晒通过各类项目供地、指标盘活等方式消化的批而未供量以及纳入日常或年度变更恢复地类新增耕地量。 四、评定标准 “五榜赛马”由发改局负责总牵头评选,各部门具体负责,根据项目推进进度评选出红旗、蓝旗、黄旗、蜗牛。其中,招商落地榜由投资促进中心牵头评选;开工建设榜及投资贡献榜由发改局牵头评选,其中制造业项目、服务业项目、房地产项目、科技人才项目、政府投资(国有建设)项目分别由经信局、商务局、建设局、科技局、发改局具体牵头评选;投产达效榜由经信局牵头评选;要素支撑榜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评选。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一)招商落地榜。对照全年目标排定的月度推进计划进行评选,进度超计划一个月及以上为红旗项目,正常推进为蓝旗项目,较计划滞后一个月为黄旗项目,较计划滞后二个月及以上为蜗牛项目。 (二)开工建设榜。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以入库时间为准(按照统计规则,项目较计划开工时间迟一个月入库即为正常开工)。较计划提前一个月及以上开工入库为红旗项目,正常开工入库为蓝旗项目,延迟开工入库一个月为黄旗项目,延迟开工入库二个月及以上为蜗牛项目。 (三)投资贡献榜。当年投资完成全年计划投资(全年投资数按月分摊)的110%以上为红旗项目,完成计划投资的80%-110%为蓝旗项目,完成计划投资的50%-80%为黄旗项目,完成计划投资的50%以下为蜗牛项目。 (四)投产达效榜。项目投产以履约监管协议中的竣工期限加上安装调试时间作为考核节点,非化工项目予以6个月设备安装调试时间,化工项目竣工后予以1年设备安装调试时间。项目进入部分试生产阶段即认定为已投产,早于考核节点3个月投产的为红旗项目;超过考核节点3个月未投产的为黄旗项目;超过考核节点6个月未投产的为蜗牛项目。 项目达效从项目投产后的下一个季度起进行考核,以2014版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中项目对应的年度亩均产值标准的折算季均产值作为达效的基准值(无法按项目获取当季产值数据的,按照项目占企业总用地面积比重或者较项目投产前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计算项目产值)。其中,投产后的第一、二个季度基准值按照30%计算,第三、四个季度按照60%计算,第五、六个季度按照90%计算。当季度亩均产值超过基准值120%以上的认定为红旗项目,80%-120%(不含)的认定为蓝旗项目,60%-80%(不含)的认定为黄旗项目,低于60%的认定为蜗牛项目。上一季度为黄旗项目和蜗牛项目的,当季较上季度产值增长20%以上的,可认定为蓝旗项目。同时凡投产满半年未上规项目,一律认定为蜗牛项目。 (五)要素支撑榜。批而未供消化和耕地功能恢复两项工作对照季度目标任务,按照完成量和完成率进行综合评分后,对两项工作分别排榜,评分排名前五且完成季度目标任务的为红旗项目、排名中间的为蓝旗项目、排名最后4至6位的为黄旗项目、排名最后三位的为蜗牛项目。 除此之外,每季度被评为省、市红旗项目的直接列为区红旗项目,被省、市通报批评、被列入区委区政府督查整改或被区级以上主流媒体曝光的项目直接评为区蜗牛项目。同一项目累计两次及以上被评为区黄旗项目视同被评为区蜗牛项目。投产达效榜中被评为红旗和蜗牛的同一项目只加分或减分一次。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每季度“五榜赛马”晾晒活动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按分类评级、核实情况、通报推荐等程序进行。由发改局总牵头,会同经信局、商务局、建设局、科技局、投资促进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高效协同做好“五榜赛马”晾晒工作,于次月20日左右对上季度情况进行评选“红旗”、“蜗牛”项目,评选结果报区委区政府审定。 (二)强化闭环管理。对于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招引项目实施移交机制,根据项目所属类型移交给相应部门进行管理,农业、制造业、服务业项目分别移交给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商务局,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实现闭环管理。 (三)强化晾晒考核。根据评选结果,在区政府一楼大厅建立集中“晾晒点”,每季度现场公开晾晒“红旗”“蜗牛”项目,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强化过程性考核,将评选结果直接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评为省市区红旗、蜗牛项目的责任主体考核分别加减1分、0.5分、0.2分;对全市每半年开展的赛比活动,总体评分排名在前3位、前5位的项目责任主体考核分别加0.8分、0.5分,最大限度激发各单位合力抓项目促发展的能动性和创造力。 (四)强化协调督考。坚持落实重大项目分级协调解难机制,原则上区主要领导每两月召开一次重大项目专题解难会,区分管领导每月开展一次现场协调会,集中协调解决项目堵点难点。落实监督问责机制,对项目应开未开、开而未动和进展迟缓等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严肃问效追责,并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曝光,树立从严管理、大抓落实的工作导向。同时,对实际进度与考核结果不一致的,由区委督考办对牵头评选单位酬情进行扣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上虞区“五榜赛马”晾晒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单位划分表 附件 上虞区“五榜赛马”晾晒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单位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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