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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K15129988/2024-8227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虞政发〔2024〕8号 | 公开日期: | 2024-07-04 15:05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上虞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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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上虞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虞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更好拉动投资、促进消费,提升产业、畅通内循环,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总体目标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到2027年,全区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5%以上。全区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5%、80%。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到2027年,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额较2023年增长40%,家电年销售额较2023年增长25%。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到2027年,建成1个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5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二手车交易量增长至2万辆以上,机动车报废回收超5000辆。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5项以上;培育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10项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40家以上、双碳认证企业5家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深入实施制造强区“1215”专项行动,持续深化“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实施百亿技术改造投资工程,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2024年滚动实施省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80个以上。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实现制造业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建立健全内生项目管理机制,制定出台内生项目专项政策,充分激发内生项目投资动力,到2027年完成内生项目投资100亿元以上。支持企业对原有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数字化技术改造,深入推进上虞区电机制造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省级试点工作,高质量推动规上电机制造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智能化改造,打造以“未来工厂”为引领,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为主体的新智造企业梯队,到2027年新增未来工厂1家、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10家。(经信局、发改局、应急管理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和杭州湾综管办均为责任单位,下同) (二)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推动重点行业能效诊断,鼓励节能节煤改造,支持实施电机系统能效提升改造,到2027年,完成热电联产机组改造3万千瓦,推动65蒸吨/小时以下备用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力争生产线(装置)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以上。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年均新建改建公共充电桩300个左右,2024年,确保新建公共充电桩240个,力争新建400个,到2027年实现主城区1公里充电圈、次中心城区2公里充电圈。持续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智能化升级,每年投资2000万元以上。(发改局、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供电局、城建集团) (三)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抓好工业固废源头减量,通过源头替代、生态设计、企业内自行利用等措施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到2027年,重点企业碳排放强度降低5%以上。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加快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执法领域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2024年,新增4个噪声站的气象五参监测设备;到2027年,新增1个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完成18个小微水站设备更新改造。(生态环境分局) (四)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有序开展传统民居微改造、背街小巷微更新,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更新工作,按要求适当增加居住建筑面积,增配健身、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到2027年实现“15分钟公共服务圈”“15分钟社区生活圈”。以外墙保温、门窗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2024年力争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万平方米,到2027年力争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5万平方米。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024年完成家装45台,到2027年完成加装电梯140台。开展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到2027年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或改造大修75台。完成生活小区二次供水设备改造3个。多渠道开发利用商业房产、仓储用房、企事业单位闲置用房等存量房产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到2027年改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60个以上。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使用权适度放活,到2027年,激活闲置农房、闲置宅基地1200宗。(建设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 (五)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开展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2024年改造污水管网1公里、供水管网2公里;到2027年改造污水管网4公里、供水管网8公里。开展天然气居民用户端橡胶管更换工作,到2025年完成5.7万户。更换老旧天然气阀门2万只。2024年重点完成居民用户户外表箱更换20只,居民小区楼栋调压箱更换100只,调压器200只、压力表200只,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6.23公里。优化改造128座城镇排水泵站,更新改造1套城镇污水运维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脱水设备,安装排水管网感知设备192套,到2027年完成450套一体化窨井盖改造。持续开展农村饮水共富提质行动,加快完成全部91座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作(其中,改造提升35座、巩固提升1座、联网扩面55座)加快章镇—岭南联网扩面总管建设。力争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91座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作,实现城乡一体化联网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98%以上。(建设局、综合执法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数智设施更新改造。建设智慧城市,加快建设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超前布局6G智联网络,到2027年全面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加快交通枢纽、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实现城市新建改建的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100%,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探索智能化安防新模式,实现智安小区、校园等全覆盖。(经信局、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应急消防领域更新改造。推进化工园区整治提升,针对化工集聚区封闭化管理、存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员工宿舍等问题,深入推进整治提升措施。到2024年,完成较高风险装置设备100%改造提升;到2025年,不符合安全发展要求的装置设备实现100%淘汰退出;到2026年,实现化工企业安全风险监控平台100%建设应用。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市政、旅游配套条件基本成熟。加快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古镇等木结构房屋老旧电线保护、感烟报警器、消防取水口增设,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充停换场所,改造提升影响消防安全的老旧住宅小区。(应急管理局、建设局、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推动公交出租车新能源化,2024年更新电动公交车23辆,城区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超90%,更新出租车新能源率超90%,到2027年出租车新能源化率达80%。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2024年淘汰80辆,到2027年淘汰213辆。加快渔船设备、老旧运输船舶、新能源船舶淘汰更新或改造。推动船舶新能源化,2024年完成一处以上水上低碳服务区建设(改造),建成新能源船充电装置四套以上,2025年完成更新或改造新能源货船2艘以上。(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公安分局、农业农村局) (九)加快农业领域设备更新。2024年,淘汰老旧或国Ⅱ及以下柴油农机80台(套),建设提升大棚面积1580亩,新建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1个。到2027年,全区累计淘汰老旧或国Ⅱ及以下柴油农机250台(套)以上,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60%以上,累计建设提升大棚面积达到5700亩以上,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4个。大力推广绿色、高效、先进的烘干机械,鼓励配置清理除杂、谷糙分离、自动进出粮、干湿谷仓、碾米加工、分级清选等配套设备,加快推广新型热源和清洁能源机型。推动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巩固省综合性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建设成果。实施智慧农业“百千”工程,到2027年,累计打造13家数字农业工厂(基地)和2家未来农场。(农业农村局、供销总社) (十)提升教育医疗文旅设备水平。引导符合条件的在虞高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和科研技术设备,加大教学、科研等专用设备投入。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条件配备标准,按规定配置并及时更新中小学实验仪器设备。实施中小学“午休躺睡”工程,2024年全区中小学配备12250套午休装备。到2027年,更新换代教室交互式一体机不少于600台,中小学智慧校园覆盖率达95%以上。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迭代升级,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学装备的更新改造,适度超前配置先进医疗装备,有序推进国产化装备应用,到2027年,累计完成医疗设备更新投资7500万元以上。推进病房改造提升,到2027年实现二人间、三人间病房数占比到80%左右,适度提高以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等为重点的单人间病房比例。推进曹娥江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和全域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设,2024年推进“黄金一号”水道项目实体化运营和舜耕巨象—大型仿生机械艺术装置及周边配套工程建设。到2027年累计建成智慧旅游景区4家,完成文旅类设备更新投资3500万元。(教体局、卫生健康局、文广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用足用好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进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全面实施公务用车新能源化,鼓励驾考、驾培、邮政快递等领域新能源车替代,推动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全区每年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2场,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支持汽车经销商开展优惠促销,对汽车销售业绩提升明显的企业给予奖励。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和推广,鼓励对老旧电动自行车报废并购买全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鼓励生产、销售企业积极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通过“厂家让一点、回收抵一点、置换补一点”等多种渠道让利于民,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商务局、发改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邮政管理局) (十二)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活动,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全年不少于2场。鼓励家电大卖场、专卖店等在我区开展家电新品发布会、“家电生活节”等活动。引导区内家电企业加大绿色智能家电供给,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等服务网点,组织家电下乡、家电进社区和以旧换新活动。开展“放心消费在上虞”行动,推行家电企业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和无理由退货承诺,及时处理家电消费投诉。(商务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 (十三)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等促销活动,鼓励销售企业对居民购买智能安防、智能照明、智能马桶、智能睡眠、智能康养、智能影音娱乐等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开展适老化改造愿改尽改行动,支持为独居孤寡老年人家庭安装安居守护设备系统,配置血氧仪、血压计等家用健康监测设备,持续推进失能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推进家装“厨卫换新”,2024年底完成不少于30户;到2027年底累计完成不少于120户。(商务局、经信局、民政局、建设局) (十四)推动废旧产品二手商品回收。建立完善“以回收网络为基础、以分拣中心为枢纽、以骨干企业为支撑、以培育品牌为目标”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扎实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科学设置废旧产品暂时存放点,定期开展上门回收,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产品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到2027年,至少建成1处土地使用年限不少于10年的固定分拣中心,新增再生资源回收站点50个,城镇再生资源回收率达71%,形成全域覆盖的回收体系。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鼓励4S店加大对二手汽车、报废汽车回购力度。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电动自行车等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鼓励汽车生产商、4S店加大对二手汽车、报废汽车回购力度,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完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布局。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电动自行车等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商务局、发改局、公安分局、供销总社、生态环境分局) (十五)提高再生资源利用水平。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加强资源深度加工、伴生产品加工利用、副产品综合利用,推动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24年启动杭州湾经开区、曹娥江经开区新一轮循环化改造,到2027年全面完成循环化改造。深化外卖塑料“零废弃”工作,推动商圈、学校、公共机构外卖餐具等低附加值回收利用,支持企业开发“以竹代塑”产品,到2027年,基本完成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深入实施邮政业绿色发展工程,持续推进邮件快件包装治理,强化邮政快递企业绿色包装选用,推进可循环包装快递箱(盒)使用、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使用。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提标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再生水生产设施,鼓励工业园区、用水大户与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核准,实现“点对点”定制供水,加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消防等市政杂用领域的再生水利用力度。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规范再生资源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推动企业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到2027年,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发改局、经信局、建设局、商务局、综合执法局、杭州湾综管办、曹娥江经开区、邮政管理局) (十六)实施标准提升行动。鼓励和支持企业制修订严于国家标准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汽车维修行业污染物排放等企业标准。支持企业参与制定碳足迹、再生塑料、绿色制造等标准,推进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实施。推进循环经济等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1项以上。推动我区企事业单位在碳达峰碳中和、纺织印染、化工新材料等优势领域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024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3项以上。到2027年,全区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5项以上;培育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10项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40家以上、双碳认证企业5家以上。(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 三、保障措施 (十七)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两新”工作推进机制,区级层面成立“两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有关区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负责统筹全区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各领域均建立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区府办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具体抓实各领域“两新”工作。建立由发改局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由发改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总召集人,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依托“四张清单”(区级承接上级方案清单、区级方案资金保障清单、向上争取政策要素支持清单、重点指标晾晒清单),建立周调度、月例会、季研判机制,定期开展“晾晒”比学赶超,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各部门单位建立由“一把手”牵头抓总、分管负责人条线具体落实、业务科室协作联动的工作小组,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转化为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各有关单位) (十八)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化提升等项目。积极争取省级资金,用好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交通运输发展专项、新能源推广应用等专项资金。持续实施好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中央和省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政策。严格落实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坚持联动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政策资金支持,加大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资金、省级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争取和统筹优化力度,组织举办好“消费促进月”、“浙东新商都购物节”等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制定出台汽车、家电专项消费券等政策,支持汽车、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财政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优化金融支持。推动银行机构完善技术改造贷款管理,支持重点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积极争取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推动银行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推动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额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虞监管支局、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各在虞银行) (二十一)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实施“即报即受理”,加快审查审批,确保项目用能需求,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强化创新支撑。加大对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加快推动产品数字化、智能化攻关和改造。加强关键核心和基础共性技术攻关,在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重点领域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研攻关项目30项以上。推进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绍兴)、杭电产教融合创新园等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产教深度融合方面的探索实践,打造地方产教融合模范样板。(科技局、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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