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曹娥街道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索引号: k15129216/2024-823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4-07-08 09:53
发布单位: 曹娥街道办事处 有效性:

关于做好二〇二四年秋季曹娥街道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做好二○二四年秋季曹娥街道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完善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健全入学长效机制,更好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根据曹娥街道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制定该文件来规范曹娥街道中小学招生工作。文件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发布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89)、《上虞教育与体育事业“十四五”规划》

二、出台目的

贯彻落实省、市、区招生工作要求,结合曹娥街道实际,确保扎实推进中小学招生工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教育公平。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分方面的内容,分别为小学一年级招生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有关问题说明和有关要求,同时提供了随迁子女(新居民子女)小学初中招生办法和随迁子女就读申请表。明确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就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户籍要求为2023年8月31日前迁入曹娥街道(含托管区域)。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2023年8月31日前迁入曹娥街道(含拓展区域)的 2024 年受完6年小学教学的适龄少年。

适用时间

本政策意见的印发时间为202463日,施行时间为202463日

、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社会事务办

联系电话:0575-81282056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