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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k15129216/2024-823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4-07-08 09:53 | |
发布单位: | 曹娥街道办事处 | 有效性: |
关于做好二〇二四年秋季曹娥街道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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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二四年秋季曹娥街道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完善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健全入学长效机制,更好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根据曹娥街道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制定该文件来规范曹娥街道中小学招生工作。文件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发布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89号)、《上虞教育与体育事业“十四五”规划》。 二、出台目的 贯彻落实省、市、区招生工作要求,结合曹娥街道实际,确保扎实推进中小学招生工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教育公平。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分四方面的内容,分别为小学一年级招生、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有关问题说明和有关要求,同时提供了随迁子女(新居民子女)小学初中招生办法和随迁子女就读申请表。明确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就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户籍要求为2023年8月31日前迁入曹娥街道(含托管区域)。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2023年8月31日前迁入曹娥街道(含拓展区域)的 2024 年受完6年小学教学的适龄少年。 四、适用时间 本政策意见的印发时间为2024年6月3日,施行时间为2024年6月3日。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社会事务办 联系电话:0575-81282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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