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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032/2024-823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7-08 15:01 | |
发布单位: |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4(92)号 |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4(92)号 绍兴市上虞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声明如下: 本人郭永明、赵月兰遗失坐落于丰惠镇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浙(2018)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52515、0052518号,浙(2022)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01163号,上虞市房权证丰惠镇字第00246334、00246335号,虞国用(2014)第0686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4年5月9日修正)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遗失,并委托贵中心予以声明。如有不实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公告单位:绍兴市上虞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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