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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032/2024-823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7-09 15:48 | |
发布单位: |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2024(10)号 | ||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编号:2024(10)号 绍兴市上虞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声明如下: 本单位绍兴市新丰净化设备有限公司遗失坐落于道墟镇新屯南村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上虞市押(2006)第24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4年5月9日修正)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遗失,并委托贵中心予以声明。如有不实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公告单位:绍兴市上虞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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