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17年2月28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第二十二条“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医师注册信息查询服务,并对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的规定,对2024年7月我区注销注册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日
附件: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