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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067/2024-828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8-27 09:35
发布单位: 区审计局

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关于专项审计调查绍兴市上虞区“一老一小”民生政策落实情况和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二十九规定,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自2024815日起,对绍兴市上虞区2022120246“一老一小”民生政策落实情况和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项目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范围及内容: 

2022120246绍兴市上虞区“一老一小”民生政策落实情况和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大事项可追溯以前年度和延伸审计调查相关单位。

二、审计调查时间:2024815日起。

三、审计纪律: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审计期间,如需向审计组反映被审计单位问题的,可与审计组联系,举报电话:0575-82216506;如有审计人员违反纪律问题的,可向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反映,举报电话:0575-82213713,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987号区行政中心1号楼1610室。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

                                202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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