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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227/2024-829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永政〔2024〕5号 公开日期: 2024-08-30 12:03
发布单位: 永和镇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永和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于印发《永和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办线: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修订完善的《永和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永和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着力建设共同富裕现 化基本单元,全域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体系,提升管护和治理水平,实现全镇人居环境规范化管理,结合我镇实际, 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建设“联甬桥头堡、生态活力镇”的总要求,建立机制健全、保障到位、工作落实、规范运行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新格局,有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整治,使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真正惠及广大农村居民。

二、总体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长效管护体制机制,管护主体和责任明晰,管护标准和规范健全,管护经费全面落实,管护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镇政府推动。充分发挥镇政府在发展引领、法治引导、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统筹主导地位,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科学、规范、长效推进。

(二)行政村落实。各村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治理,落实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修维护、环境卫生保洁、河道保洁、垃圾分类及清运、空倒房清理、秸秆焚烧治理、庭院美化、三线序化、绿化养护等工作。

(三)全民齐参与。各村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管护治理,激发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参与管护治理的主动性,共同维护美丽家园。

(四)科学化运作。探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的市场化、公司化运作,创新举措,提高环境治理水平。

四、具体内容

(一) 坚持标准化引领,着力提升长效管护质效

1.管护内容和标准。实现村庄圈精细化管理和村域圈全 覆盖管控,每个管护项目有相应的管护标准,全过程规范管 护。主要是涵盖村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修维护、环境卫生保洁、河道保洁、垃圾分类及清运、空倒房清理、秸秆焚烧治理、庭院美化、三线序化、绿化养护等。

2.管护模式。以村为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聘请第三方管护公司全面开展一站式专业管护管理,受群众监督、镇村考核。

3.管护权责。按照“权属清晰、属地管理”的原则,镇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人居环境办)负责各行政村长效管护的业务指导、考核工作,镇人大、纪委负责联合督查工作,各行政村作为责任主体,统筹做好村域圈内长效管护工作。

(二)坚持动态化管理,有序开展长效管护行动

1.明确管护模式。因村制宜明确管护模式,通过市场化、

专业化运作手段来实现管护的标准化和集约化,签订管护合同,有效提升长效管理水平。

2.标准化管护。村级要严格按照管护标准开展工作,多措并举,确保长效管护工作取得实效。

3.督查考评。镇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和人大、纪委进行督查考核,切实抓好长效管护工作。

(1)考评方式:根据《永和镇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评分标准》,通过月度检查和季度检查方式开展评估考核。其中月度检查由镇人居环境办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组织实施,每个村随机抽查2个自然村;季度检查由镇人居环境办牵头组织镇人大、纪委、各村分管环境卫生负责人共同参与,分八个组交叉检查;季度检查原则上需在区级季度检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人居环境办确定。

(2)分值设置:设基本分和附加分,其中附加分年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排名中运用。

基本分总分为100分,每季度前二个月以镇聘第三方机构月度检查、抽查的成绩及整改结果两部分组成,分别按50%折算组成;季度检查按第三方检查、人大纪委与各村分管负责人现场评估和问题整改结果三部分折算组成,分别按30%、50%、20%折算组成。

附加分:区季度评估排名前八位和后八位的村实行加减分,其中前后一至二名每次分别加减3分,前后三至五名的每次分别加减2分,前后六至八名第次分别加减1分。被绍兴市评为红旗村的每次加5分,蜗牛村的每次扣5分。在省市区暗访中通报表扬或批评的,每次加减4、2、1分。被省级以上、市、区级新闻媒体曝光问题的,每次分别扣4、2、1分。加减分按最高分计,不重复运用。

(三) 坚持常态化评价,强化长效管护结果运用

1.评定结果。镇人居环境办实行月度排名、季度通报、年度评价。根据月度考核结果,对各村人居环境每月评价赋分并排定名次,每季度发文通报,年度结合月度考评成绩折算得分,确定各村在全镇排名。

2.约谈考核。行政村在区级人居环境检查中,全区考核排名后八名的;经媒体曝光或群众反映,并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的,镇纪委对相关村联村干部和村干部视情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行政问责等。各村的人居环境考核结果作为联村干部和村干部月考核的重要依据。

3.奖惩结合。加强专项奖补资金绩效考评, 结合季度、年度评价结果,进一步优化奖罚方式。

镇财政根据月度考核结果下达奖补资金计划,按季度下发补助。月考核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考核资金按100%补助;85-90分(含85分)考核资金按90%补助;80-85分(含80分)考核资金按85%补助,80分以下考核资金按实际给予百分比补助。月考核分90分以上且月度排名第一名的考核资金再上浮10%,排名最后一名且考核分在80分以下的考核资金在考核基础上再下浮10%。

年度考核总分全镇排名前三名的村,分别奖励专项资金30万、20万、10万,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

五、工作职责

(一)成立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开展全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业务指导、整改反馈、考核督查、季度通报、年度考评等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人大和纪委、人居环境办、各联村组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及时反馈问题,加强督促整改。人大和纪委每季度抽查一次,联村组每周下村要把人居环境检查工作列入联村工作重点,加强巡查和突击检查,督促各村做好人居环境工作,人居环境办督促第三方机构开展每月常规督查评分,并做好上级整改问题督查评分、反馈工作。

(三)各村主职干部牵头。在现有村两委会成员中明确人居环境专管员一名,做好人居环境巡查和督促工作,若有整改问题的,及时整改并反馈给人居环境办,并做好环境卫生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六、其他

(一)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若与以前有关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具体由镇人居环境办解释。

(二)本文件执行之前,考核补助办法按原文件执行。

 

附件:1.永和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领导小组

2.永和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评分标准


附件 1

永和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天麟

常务副组长:宋凯波

副组长:马淑英  阮卫国  潘  梁

成  员:钟国松  郑亚军  葛浩梁  谢  韬  谢迪尉  程永伟  朱慧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宋凯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马淑英、阮卫国、潘梁同志任副主任,顾科杰、邵  彬、陈  潜、谢佳锋及各联村组长为成员。

办公室下设二个工作组

1.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组

组  长:宋凯波  副组长:马淑英、阮卫国、潘  梁

成  员:顾科杰、邵  彬、陈  潜、谢佳锋、各联村组长

负责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的业务指导、日常巡查、突击整治,督促整改和评价考核。

2.考核督察组

组  长:钟国松、郑亚军  

成  员:戚煜飞、陈谢

负责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的监督考核、问责等。

如遇人员变动,由其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 2

永和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评分标准

 

项目

工作要求

评分标准

 

 

 

 

 

 

 

 

 

生活垃圾分类 (15分)

 

1.村内垃圾分类设施及投放标识按照标准配置,行政村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集置点 (收集点),分类设施及周边环境保持干净整洁,分类设施无破损。

2.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长效制度,通过村规民约、实施奖惩措施等方式组织和引 导村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作。工作制度、三支队伍、荣誉榜等在宣传窗 内公示。

3.生活垃圾做到应收尽收,应分尽分,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必须使用专业环卫车辆,收运车辆按规定喷涂车身颜色,设置分类标识。收集、运输过程中无混 收、混运等问题。

4.分类投放水平较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村两委班子成员、农村党员、村民代表 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 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全覆盖。

5.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取得实效。生活垃圾均委托有资质机构(或镇村)进 行资源化集中处置或就地处置。

6. 垃圾分类宣传形式多样,每个自然村有三类及以上垃圾分类宣传方式,垃圾分类 宣传内容符合省标准规定。

7.提高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每村配置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站。


1.未按规定配置的,每发现1处扣1分;分类标识标牌有误 的,每发现1处扣1分;未按规定设置集置点(收集点)的, 发现 1 处扣1分;集置点公示告知分类种类、收集方式、时间、作业单位、责任人和联系方式等,缺少一项扣0.5分; 收集容器垃圾满溢、脏乱差、破损的,每发现1处扣1分。

2.未建立长效制度的扣1分; 未纳入村规民约的扣 1 分,未建立奖惩措施的扣1分;宣传窗内,内容不完整的,少一项扣 0.5 分。

3. 垃圾收容器满溢的,每发现1次,扣1分;收运车辆不符合规定的,发现1次扣1分;收运车辆喷涂设置不规范的,每发现 1 辆扣1分;未分类收运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4.村两委班子成员、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家庭入户调查20户居民,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抽查20户居民分类桶,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 1 分(准确村正确率要求为80%);分类 设施设备未配置的,总体分类工作不得分。

5.未进行资源化集中处置或就地处置的,扣 1 分。

6. 宣传形式每少1类扣1分;宣传内容不符合标准的,每发现 1 处扣 0.5 分; 宣传内容中发现一处错误的,扣 0.5 分。 

7.未完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站建设的,每村扣2分。

 

清理空倒房

(6分)

1.村内无影响村容村貌、有碍观瞻及影响公共安全的残垣断壁、危房等空倒房。

2.有探索空倒房综合利用的有效举措,通过拆除空倒房,或平整后进行绿化或景观 打造,或用于农户新建房屋,缓解农民建房难问题,或用于闲置农房激活,发展富 民增收产业。

3.有较为有效的违建处理机制,全面清理违法违章建筑,村内无非法“一户多宅”。

 

1.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

2.未开展有效举措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清理乱堆乱放 (10分)

1.村内道路及两侧、河道岸坡、绿化带、花坛、公共场所等可视范围内无乱堆建筑 垃圾、乱放生产生活用具、乱丢旧家具等乱堆乱放现象。

2.村内农贸市场商铺、营业房周边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乱堆乱放、破蓬散 架和占道、跨门经营等现象。

3.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柴草、生产用具、废弃物资等生产生活用具堆放整齐美 观。

4.利用村内道路周边、空余场地,合理建设或划定公共停车场(泊位),无乱停放车 辆和僵尸车。

5.菜园围栏、各类棚架实用美观,有广告布缠绕,季节性枯枝蔓藤未及时清理等现象;田间地头有农药化肥废弃包装物、废弃农膜等乱堆放现象。


1.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

清理乱贴乱画

(4分)

1.村内建(构)筑物外立面、树木、线杆、指示牌、公交站亭以及有关公用设施上 无乱贴乱画和违规小广告现象。

2.村宣传橱窗整洁无破损、无积尘,内容更新及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不文明、不健康的广告;村内设立统一的企业广告定点张贴处,公益性广告和信息发布规范。


1.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                         

2.每发现宣传橱窗存在一处问题扣0.5分;未设立广告定点张贴处扣1分。

垃圾清运保洁

(8分)

1.道路及两侧、公共场所、房前屋后、河渠沟塘、绿化带,村级服务中心、文化礼 堂、家宴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综合服务场所无明显垃圾。

2.生活垃圾入筒,畜禽规范圈养。

3.实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村域内农户全覆盖,村内主要场所、道路每日普扫 2 次以上。

4.道路两侧无陈积垃圾,侧旁无积水、窨井口无堵塞,作业垃圾备扫干净。

5.清扫成堆的垃圾不就地焚烧,垃圾送到指定地点分类倾倒,不随意倾倒。

6.垃圾箱体外无积泥、无积污,每天清洗桶体一次,洗后摆放整齐,保持干净整洁、无磨损破坏;箱内底下无积水、积泥、积垃圾,亭顶无杂物、无积灰、积污、无乱 张贴;垃圾箱四周无暴露垃圾,无垃圾溢满、焚烧垃圾等现象;垃圾箱和垃圾收集 点做到垃圾清运及时,日产日清。

7.严格按照分类运输、定车运输的要求做好清运工作,运输途中无抛洒现象。

8.村居公共环境整治,无积水容器,公共设施不积水。

1.道路保洁:全天普扫 2 次,普扫结束后做好巡回保洁工作,未达标准每项扣 0.5 分;路面不干净,发现有烟头、纸屑、 瓜类皮渣,包装壳、塑料袋、砖瓦、石头、粪便、呕吐物、动 物尸体、垃圾包等废弃物,每次扣 0.5 分,以 100 米为单位,扣满分为止;正在清扫的前后各 5 米范围内,不做扣分处理; 发现成堆暴露垃圾每次扣 0.5 分,扣满 5 分为止。

2.绿化带保洁:白色垃圾每次扣 0.5分,烟蒂每个扣 0.5分,以检查 100 米为单位,扣满 5 分为止;发现成堆暴露垃圾每次 扣 1 分,以堆计算,扣满 5 分为止;绿化带内垃圾带状铺开 超总长 50%,扣 1 分。

3.环卫设施:垃圾房、垃圾桶、果壳箱外观应保持整洁,无明 显污损,有明显污损的每只扣 0.5 分。

4.垃圾清运:对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中心(中转站)内的生活 垃圾按照要求清运至指定地点, 做到日产日清, 清运过程中严 禁抛洒滴漏,未做到视情节轻重扣 1-3 分。

5.检查区域内发现村居公共区域积水 1-5 个扣 0.2 分, 6-10 个扣 0.5 分, 11-20 个扣 1 分,最高不超过 2 分。

公厕洁化 (6分)

1.每座公厕日常管护规范、有效,定期开展卫生消毒,保持干净整洁

 2.公厕外立面整洁,周边环境洁净;公厕内保持通风、清洁,做到有水、有电、有 人管,无味、无垢、无尘、无积水。

3.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厕管理机制,并将管理制度和管理员上墙公示,做到人员、制 度、职责、经费四落实。

1.公厕每天两轮保洁工作,一遍消杀作业,未达标准每项扣分;有明显异味的扣 0.5 分。

2.缺失厕所指示牌、标识牌、男女厕所标识牌、工具间管理用 房标识牌、无障碍标识牌等每块扣 0.5 分, 破损、遮挡、污损、 歪斜每块扣 0.5 分;缺失一处文明如厕提示的扣 0.5 分。

3.大小便槽有明显污渍每处扣 0.5 分,有积粪的扣 1 分,堵塞 扣 1 分,垃圾桶或纸篓破损、不洁、满溢的每处扣 0.5 分;地 面有积水扣 0.5 分,地砖、墙砖有破损脱落每块扣 0.5 分;清 扫工具乱放扣 1 分。

4.公厕内其他设施有不洁或破损的每处扣 0.5 分。

水体净化 (5分)

1.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无障碍物、无病死动物,做到水面流畅,水面打捞 物集中堆放妥善处置,无二次污染。

2.河岸无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无垃圾、堆积物等,做到岸坡干净整洁。

3.河道无污水直排,晴天雨水口不排水。

1.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无病死动物,有垃圾的,每发现1处扣0.5分;有漂浮物的,每发现5处扣1分;有障碍物,每处扣 0.5 分;有病死动物的,每发现 1 处扣0.5分扣完为止。

2.河岸无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无垃圾、堆积物,有垃圾、堆积物等,每处扣 0.5 分;扣完为止。

3.河道无污水直排,晴天雨水口不排水,发现晴天排水或污水直排的,每处扣 0.5 分,扣完为止。

庭院美化 (9分)

1.庭院干净整洁,房前屋后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美丽庭院户达到 40%以上,整洁 庭院户达到 85%以上。

2.有一条美丽庭院示范带,联片 20 户以上,示范带内美丽庭院户达到 80%以上。

3.有一个功能齐全的“绿币超市”,有一套操作性强的运行制度, 有一块内容完善的 公示栏,每月开展绿币发放、兑换,并有详细的记录,定期对考评结果、“绿币”发放、兑换记录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有一支公平公正的督导队伍,成员不少于10人,每月1次对所在村50%以上的农户开展“绿币计划”实施情况实地评分指导,做好评分记录并及时反馈意见。

5.住户台门、院落内环境整治、闲置容器倒扣存放,无久置积水容器,水样植物、储水容器经常换水或放养鱼类,花盆底盘保持干燥。

1.未达到比例的,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

2.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

3.户均积水容器大于1个,每户扣 0.2分,大于2个,每户扣 0.5分,最高不超过 3 分。

三线序化 (8分)

1.村庄杆线设置合理规范,倾斜、断裂、杂乱、废弃的线杆,无管线乱接乱牵、拉乱挂的“空中蜘蛛网”现象。

2.有长效管理维护机制,及时对室外电力、通信设施进行清理维护并合盖,及时更换陈旧、坏损设备,制定落实接户规范,避免后续乱拉乱接。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 1 分。
设施管护 (15分)

1.路面养护要确保路面完整平顺,杜绝啃边、裂缝、拥包、碎裂、脱皮、坑槽、沉 陷等病害,保证路面与井框顺接。

2.雨水管线及窨井养护,确保雨水管线完整畅通,注意井盖、框设置平整度及完整;定期对管网疏通、检测。

3.照明及附属设施养护,确保照明亮灯率;照明桥架、照明灯具固定不倾斜。

4.树木及时修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宿根植物及时翻种、断根、间删;对倾斜老树要控制倾斜度,并逐渐扶正;植物无死株。

5.村级服务中心、文化礼堂、家宴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综合服务场所的设施适时 维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和使用。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 1 分。

治理秸秆焚烧

(4分)

1.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 开展禁烧专项巡查,落实村级制止露天焚烧的责任,建立以村为单位,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

2.明确专人负责辖区火点预警。实现及时发现、快速处理的闭环管理。

1.未落实责任体系的扣 1 分。

2.每有一处火点扣 0.2分,超过半小时未整改反馈的再扣0.2分,超过1小时未整改反馈的再扣 0.5分。

3.未配置监控系统的,扣3分;配置3套以下的扣2分;5套以下的扣 1 分。

机制体制 (10分)

1.村级成立管护工作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有人居环境专管员,有督查记录原则上要求一周一督。

2.建立村级管护机制,细化管护措施,健全财务制度和管护台账, 并纳入村规民约。

3.建立保洁员工作职责和考核制度或保洁公司考核制度、村级环境卫生监督制度。提供管护合同(注 明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保洁员花名册、保洁员工资发放清单等资料。

4.资金需专款专用

1.每发现一处问题扣 1 分。

2.资金拨付不到位的,每少 10 元扣减 1 分,扣完为止。

附加分 (15分)当月被区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3分。被绍兴市级及以上部门暗访,问题较多的视情分别扣3-5分,暗访情况良好受表扬的,每次加3分。

 备注:各项考核得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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