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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227/2024-829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永政〔2024〕5号 | 公开日期: | 2024-08-30 12:03 |
发布单位: | 永和镇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永和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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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和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办线: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修订完善的《永和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永和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着力建设共同富裕现代 化基本单元,全域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体系,提升管护和治理水平,实现全镇人居环境规范化管理,结合我镇实际, 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建设“联甬桥头堡、生态活力镇”的总要求,建立机制健全、保障到位、工作落实、规范运行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新格局,有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整治,使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真正惠及广大农村居民。 二、总体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长效管护体制机制,管护主体和责任明晰,管护标准和规范健全,管护经费全面落实,管护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镇政府推动。充分发挥镇政府在发展引领、法治引导、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统筹主导地位,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科学、规范、长效推进。 (二)行政村落实。各村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治理,落实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修维护、环境卫生保洁、河道保洁、垃圾分类及清运、空倒房清理、秸秆焚烧治理、庭院美化、三线序化、绿化养护等工作。 (三)全民齐参与。各村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管护治理,激发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参与管护治理的主动性,共同维护美丽家园。 (四)科学化运作。探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的市场化、公司化运作,创新举措,提高环境治理水平。 四、具体内容 (一) 坚持标准化引领,着力提升长效管护质效 1.管护内容和标准。实现村庄圈精细化管理和村域圈全 覆盖管控,每个管护项目有相应的管护标准,全过程规范管 护。主要是涵盖村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修维护、环境卫生保洁、河道保洁、垃圾分类及清运、空倒房清理、秸秆焚烧治理、庭院美化、三线序化、绿化养护等。 2.管护模式。以村为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聘请第三方管护公司全面开展一站式专业管护管理,受群众监督、镇村考核。 3.管护权责。按照“权属清晰、属地管理”的原则,镇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人居环境办)负责各行政村长效管护的业务指导、考核工作,镇人大、纪委负责联合督查工作,各行政村作为责任主体,统筹做好村域圈内长效管护工作。 (二)坚持动态化管理,有序开展长效管护行动 1.明确管护模式。因村制宜明确管护模式,通过市场化、 专业化运作手段来实现管护的标准化和集约化,签订管护合同,有效提升长效管理水平。 2.标准化管护。村级要严格按照管护标准开展工作,多措并举,确保长效管护工作取得实效。 3.督查考评。镇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和人大、纪委进行督查考核,切实抓好长效管护工作。 (1)考评方式:根据《永和镇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评分标准》,通过月度检查和季度检查方式开展评估考核。其中月度检查由镇人居环境办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组织实施,每个村随机抽查2个自然村;季度检查由镇人居环境办牵头组织镇人大、纪委、各村分管环境卫生负责人共同参与,分八个组交叉检查;季度检查原则上需在区级季度检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人居环境办确定。 (2)分值设置:设基本分和附加分,其中附加分年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排名中运用。 基本分总分为100分,每季度前二个月以镇聘第三方机构月度检查、抽查的成绩及整改结果两部分组成,分别按50%折算组成;季度检查按第三方检查、人大纪委与各村分管负责人现场评估和问题整改结果三部分折算组成,分别按30%、50%、20%折算组成。 附加分:区季度评估排名前八位和后八位的村实行加减分,其中前后一至二名每次分别加减3分,前后三至五名的每次分别加减2分,前后六至八名第次分别加减1分。被绍兴市评为红旗村的每次加5分,蜗牛村的每次扣5分。在省市区暗访中通报表扬或批评的,每次加减4、2、1分。被省级以上、市、区级新闻媒体曝光问题的,每次分别扣4、2、1分。加减分按最高分计,不重复运用。 (三) 坚持常态化评价,强化长效管护结果运用 1.评定结果。镇人居环境办实行月度排名、季度通报、年度评价。根据月度考核结果,对各村人居环境每月评价赋分并排定名次,每季度发文通报,年度结合月度考评成绩折算得分,确定各村在全镇排名。 2.约谈考核。行政村在区级人居环境检查中,全区考核排名后八名的;经媒体曝光或群众反映,并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的,镇纪委对相关村联村干部和村干部视情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行政问责等。各村的人居环境考核结果作为联村干部和村干部月考核的重要依据。 3.奖惩结合。加强专项奖补资金绩效考评, 结合季度、年度评价结果,进一步优化奖罚方式。 镇财政根据月度考核结果下达奖补资金计划,按季度下发补助。月考核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考核资金按100%补助;85-90分(含85分)考核资金按90%补助;80-85分(含80分)考核资金按85%补助,80分以下考核资金按实际给予百分比补助。月考核分90分以上且月度排名第一名的考核资金再上浮10%,排名最后一名且考核分在80分以下的考核资金在考核基础上再下浮10%。 年度考核总分全镇排名前三名的村,分别奖励专项资金30万、20万、10万,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 五、工作职责 (一)成立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开展全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业务指导、整改反馈、考核督查、季度通报、年度考评等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人大和纪委、人居环境办、各联村组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及时反馈问题,加强督促整改。人大和纪委每季度抽查一次,联村组每周下村要把人居环境检查工作列入联村工作重点,加强巡查和突击检查,督促各村做好人居环境工作,人居环境办督促第三方机构开展每月常规督查评分,并做好上级整改问题督查评分、反馈工作。 (三)各村主职干部牵头。在现有村两委会成员中明确人居环境专管员一名,做好人居环境巡查和督促工作,若有整改问题的,及时整改并反馈给人居环境办,并做好环境卫生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六、其他 (一)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若与以前有关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具体由镇人居环境办解释。 (二)本文件执行之前,考核补助办法按原文件执行。
附件:1.永和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领导小组 2.永和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评分标准 附件 1 永和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天麟 常务副组长:宋凯波 副组长:马淑英 阮卫国 潘 梁 成 员:钟国松 郑亚军 葛浩梁 谢 韬 谢迪尉 程永伟 朱慧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宋凯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马淑英、阮卫国、潘梁同志任副主任,顾科杰、邵 彬、陈 潜、谢佳锋及各联村组长为成员。 办公室下设二个工作组 1.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组 组 长:宋凯波 副组长:马淑英、阮卫国、潘 梁 成 员:顾科杰、邵 彬、陈 潜、谢佳锋、各联村组长 负责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的业务指导、日常巡查、突击整治,督促整改和评价考核。 2.考核督察组 组 长:钟国松、郑亚军 成 员:戚煜飞、陈谢劼 负责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的监督考核、问责等。 如遇人员变动,由其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 2 永和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评分标准
备注:各项考核得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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