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002590542/2024-826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8-05 16:29 | |
发布单位: | 区卫生健康局 |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 ||
周叶高(身份证号码:3208231968****0837): 经查,你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拟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没收药品器械。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虞卫医罚告〔2024〕12号)实施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5日 附件:虞卫医罚告[2024]12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