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质生产力促进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高级研修班的预备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09 10:39 信息来源:区便民服务中心(区招投标监督办)访问次数:

各有关单位:

近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项目全流程公开管理。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健全国家标准体系,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完善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制度,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24〕13号),本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同时为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财政部研究起草了《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拟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荐使用。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精神落地落细,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实操能力与专业水平,经研究,我中心(原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定于9月中旬在杭州举办“新质生产力促进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高级研修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培训内容

(一)宏观背景下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解读

1.关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解读;

2.《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解读;

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4〕13号)解读;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国办发〔2024〕33号)解读;

5.《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解读;

6.《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查询使用便利度的通知》(财办库〔2024〕30号)解读;

7.《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

8.《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4〕2号)解读;

9.《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24〕5号)解读;

10.《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23〕12号);

11.《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

(二)政府采购全流程管理实务

1.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要点;

2.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要点及注意事项;

3.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操作要点;

4.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操作要点;

5.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6.政采云电子卖场、项目采购全流程操作实务;

7.政府采购深化改革方案的要点解析;

8.采购需求制定和采购方式选择;

9.政府采购实务案例分析。

(三)政府采购的法律风险解析与防控

1.政府采购关键程序、疑难问题解析与法律风险防范;

2.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法律风险防控;

3.政府采购活动中质疑、投诉问题的应对策略;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热点、难点解析。




02

培训对象

各市、县(市、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的相关人员。

各单位从事招标采购、基建工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合同、法务等部门相关人员。




03

培训师资

培训班拟邀请行业知名专家进行授课。培训班采用集中讲授、典型案例分享形式。




04

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9月9日-13日,共5天。

地点:杭州

费用:培训费275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待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05

报名方式及回执

请各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可转发至有需要的参训单位),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参训,并于8月30日前按下列两种方式任选一种进行报名:

方式一:扫描二维码进行在线报名;


方式二:将报名回执(附件一)发送至邮箱:zjfgwpx01@163.com。

联系人:王贞

联系电话:0571—81950758、18513406687

通知下载

浙江省机关后勤和培训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日



附件1:报名回执.docx  

附件2:79号 关于举办新质生产力促进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高级研修班的预备通知(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