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城乡规划调整备案公告 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决定予以调整备案: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调整内容 | 浙江乐彭电器有限公司 | 浙江乐彭电器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套智能家居和植物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 | 1:总建筑面积原为100980.04平方米改为104926.2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原为90162.60平方米改为94162.8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原为90216.60平方米改为94162.85平方米;占地面积原为16698.02平方米改为16826.26平方米,容积率原为2.81改为2.93;建筑密度原为51.94%改为52.34%; 2:机动车停车位原为地上28个、地下280个改为地上45个、地下280个; 3:非生产性用房占地面积占比改为:3.86%;建筑面积占比改为:8.87% 其中具体修改为建筑单体车间二建筑面积原为17430.20平方米改为20301.55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变,建筑规划高度原为28.30米改为24.90米,消防高度不变;宿舍楼占地面积原为1048.26平方米改为1176.50平方米,建筑面积原为7210.22平方米改为8285.12平方米,建筑规划高度原为36米改为38.40米,消防高度原为31.50米改为33.90米。 |
特此公告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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