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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075/2025-0018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1-15 16:13 | |
发布单位: | 区文广旅游局 |
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核公示 | ||||||||||
绍虞文广旅娱示〔2025〕第001号 兹有唐飞提出“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自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7日,如发现公示情况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或其他不实之处的,或有下列情况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1月27日止(节假日除外),持有效身份证件向我局口头或书面反映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我局将对反映的意见调查核实并予保密。 一、 该拟申请设立的营业场所距幼儿园、学校、医院、机关之间的直线距离少于50米的; 二、该拟申请设立的营业场所用途中含有住宅的; 三、 认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主要负责人存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禁止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形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于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82114600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社会民生事务综合窗口208 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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