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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884/2025-002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1-20 15:23
发布单位: 上浦镇

上虞区上浦镇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镇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并形成2024年度上浦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上浦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走上了规范化、信息化的轨道。

(一)主动公开高效便民。及时配合相关办线做好包括年度政府部门决算报告、人事任免情况、年度重点工作总结等在内的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24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条,主动公开范畴和领域更广、更细、更精准。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有序。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依托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门户网站公开办事指南等方式,持续畅通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2024年度受理依申请件0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积极组织参加政务公开培训,有力提升镇依申请办理水平。

(三)平台管理精细稳定。政府网站检索功能优化,栏目信息及时更新,有效降低表述错误;依申请处理工作系统有效运行,依申请公开件受理、登记、办理、答复等全流程信息系统内实时录入;大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开展与上虞日报等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高效公开各类相关信息。

(四)监督保障严谨有效。常态化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宣传信息准确、真实、可靠。同时,结合镇级创客集市等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线下活动,通过与群众面对面的形式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和政策解读,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服务、强宣传作用。2024年度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上浦镇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性不足,未能建立起及时有效的更新机制,部分信息陈旧滞后;二是创新性缺乏,工作局限于完成上级规定任务,形式被动僵化,未灵活运用新技术拓展公开渠道和形式;三是政策文件“三同步”未落实,政策文件发布时,解读材料未能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影响了政策的有效实施和信息传达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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