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技术交易奖励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等六个政策的通知》(虞政办发〔2024〕19号)有关精神,现将申请技术交易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绍兴市上虞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2024年12月31日前与高校、高层次科研院所(省级以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需提供证明材料)合作的技术开发和转让项目。
二、奖励标准
按实际支付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奖励,其中通过技术市场竞价(拍卖)成交的,按实际支付技术交易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当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单个项目技术交易额小于5万元的不奖励,一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奖励。
三、申请需提供材料
1.绍兴市上虞区技术交易奖励申请表(附件1);
2.竞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技术交易相关证明(2022年1月1日以后拍卖项目);
3.经管理部门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原件及登记证明;
4.技术交易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票、银行回单等)。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需胶装,封面参见附件2。
四、申报时间及受理部门
1.申报截止到2025年3月7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2.受理部门:上虞区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联系人:陶文杰 联系电话:82116433
附件:
绍兴市上虞区技术交易奖励申请表.docx
绍兴市上虞区技术交易奖励申请材料(封面).docx
绍兴市上虞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