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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2-08 15: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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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行政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中央、省、市任务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聚焦政治引领“根本点”,法治统筹全面推进 一是思想引领强根基。制定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方案,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活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辅导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贯落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4年,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组织集体学法9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完成率、领导干部述职述法机制落实率均为100%。 二是精心谋划抓统筹。组织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印发《2024年度法治浙江建设责任分解清单》等文件,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制定《法治上虞建设补短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群众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补齐严重失信率等短板弱项,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0%走访到位。2024年,开展3轮法治巡察,发现16个部门单位存在的12项法治建设短板弱项,推动落实整改。加强督导推进,针对法治建设工作中发现的问题,2024年,编发提醒函9件、督办单1件、通报5期。 三是助力创建重实效。制定“四类案卷”、法律知识考试、政务服务水平、宣传工作方案,开展“四类案卷”专项提升行动。组织案卷交叉评议会2次、召开推进会2次,逐件专题研究疑难复杂问题整改方案。督促全区共排查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案卷问题8047个,行政复议案卷问题180个,问题整改率达100%。参与市级组织“四类案卷”交叉评议3次,评查及整改情况居全市前列,进一步提升我区案卷质量。组织“三类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13轮,参考650人次。 (二)聚焦惠企便民“着眼点”,服务效能持续升级 一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编制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虞快援”一类事服务场景,打造“虞快援·益企+”法律服务品牌。推出13项特色法治服务事项,推进企业投融资法治服务“一件事”全省先行先试优化集成试点。聚焦侨商侨企发展,打造“比邻”涉侨法律服务圈,布局“一园一站多点”涉侨服务阵地,实现涉侨调解“通办”、涉侨法援“通享”。挖掘“护侨”力量,搭建“1管家+N专家”涉侨服务团队。优化“适侨”服务,加强涉外公证工作协同。 二是深化法律服务保障。印发《绍兴市上虞区重点产业发展法治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绍兴市上虞区网络游戏产业风控法务指引》,举办“法护营商”游戏产业风控法务指导等专题服务活动。加强新业态从业人员法治赋能保障,建立外卖、快递等新业态行业法治素养观测点和法律援助工作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工作”入选2024年全省法律援助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清单。公证助力“保交房”经验做法在司法部信息、浙江政务信息等刊发录用,并获司法部分管副部长批示肯定。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推动普法“项目化”“多元化”“组团式”运行,定时定点进行主题普法、靶向普法、共享普法。开展宪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月活动,组织风情街夜市法治巡街、演绎法治情景剧等普法活动。重点关注“一老一小”等重点普法对象,组建“青年律师普法智库”,开辟5条研学线路,组织老年大学开设《法律与生活》课程,在青少年中开展“今在上虞、法护未来”专题普法。2024年,开展各项法治活动150余场,覆盖社会群体8万余人次。 (三)聚焦决策关口“关键点”,依法行政深入推进 一是依法决策水平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纳入省级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制度成果培育项目清单。实现全区47个部门镇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覆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行业专家的实践优势,研究提出高质量意见。2024年,共召开法律论证会10场,出具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核意见120余件,提出意见建议360余条。 二是区级审查中心实体化运作。印发《绍兴市上虞区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工作提升实施方案》,明确中心和分中心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受理范围和衔接机制。配强人员力量,公证处调任业务骨干1名,招录高层次党政储备人才1名,事业编制人员1名。任命区政府首批法治审查员35名,均为法学本科以上教育背景或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并组织初任培训等专题培训3次。切实发挥区级合法性审查中心作用,2024年,协助乡镇(街道)完成重大疑难复杂合法性审查10件。 三是基层合法性审查有序开展。2024年,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34件,提出修改意见129条,备案审核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积极推动合法性审查率、备案审查率、数字应用率100%。各乡镇(街道)合计审查涉法事项1510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重大行政决策8件,镇街合同1321件,其他事项157件。制定《绍兴市上虞区村社合法性审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个乡镇(街道)各选取一个村社作为试点单位,梳理审查事项三大类16项,构建区镇村三级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 (四)聚焦执法改革“切入点”,执法质效不断提升 一是行政执法改革纵深推进。持续深化落实行政执法改革任务,结合我区赋权工作开展实际,调整百官街道等20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制定《上虞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24年)工作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各执法部门开展“亮码检查”,加快执法数据“全上平台”,大力推广“简案快办”模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职责争议协调处理机制,组织林业管理领域划转综合执法事项行政执法检查与处罚衔接职责争议协调。 二是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制定《绍兴市上虞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出具中期评估报告。开展法护雏鹰行动,强化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执法监督和法治教育。推行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及试行行政异议和经济影响评估工作,2024年,送达建议书777份,信用修复告知书1193份。建立行政执法领域“过罚相当”八大长效机制,2024年,全区执法单位办理“过罚相当”案件129件。组织全区法律知识培训班,提升执法水平。组织执法证件考试1次,通过人数156人。 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更有力度。制定《2024年度绍兴市上虞区法制监督工作方案》,强化执法监督职责。围绕8大类重点整治问题36项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2024年,抽查各类执法案卷495件,发现问题案卷167件,涉及问题387个,督促落实整改。核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线上线索28条,制发执法监督通知9份。明晰规范裁量权基准,督促5家行政执法单位做好动态更新。对全区执法单位开展全面执法评议,在综合执法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评议,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 (五)聚焦依法治理“落脚点”,基层基础更加牢固 一是推动行政争议化解。以复议新法实施为着力点,扩大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2024年,组织行政复议听证会13场,收到复议申请474件,复议收案与一审行政诉讼(不含复议后起诉案件)比值3.08;调撤228件,调撤率51.5%;复议后起诉27件,复议后起诉率6.6%,复议后零败诉。持续推进行政诉讼“双下降、双提升”,规范房屋征收、违章建筑拆除等处置流程,强化集体土地征收法治保障。2024年,一审行政诉讼收案184件,同比下降1.08%;调撤88件,调撤率49.4%;败诉4件,败诉率2.25%;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二是构建多元化解体系。统筹推进全区“三源共治”工作,切实发挥各类法治力量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疏导作用,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融入“警网共同体”建设,承接推进全省调解工作“三化”标准化改革试点工作。拓展诉前调解改革攻坚,新增5名诉前纠纷专职调解员,诉前调解数量同比增加32%。2024年,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14709起,涉及金额16.65亿元。成立绍兴仲裁委员会上虞分会,创新推行“仲裁+公证”深度融合,发挥公证前期预防和仲裁终局定纷的最大合力。 三是筑牢基层治理根基。承接推进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扎实推动试点任务落地见效,并在全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现场会上作典型交流发言,成功办结全省首例独任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相关经验做法在《浙江日报》刊发。全力守牢“平安底线”圆满完成两会及国庆安保工作。承接落地“加强社区矫正执法用车保障”试点工作,配置执法用车5辆。持续打造法治论衡治矫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品牌,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零脱管”“零犯罪”。 二、存在问题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仍存在不少问题和难点,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个别部门、乡镇街道对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不强。各部门法治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区镇两级依法行政能力不均衡的状况依然存在。法治建设水平与群众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依法决策仍需完善。在“四类案卷”规范化提升专项行动中,发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普遍存在案卷资料不完善、程序不到位等问题。基层合法性审查工作还需进一步提质增效,在不同镇街和村社之间开展不平衡。 三是行政执法有待规范。执法监督手段单一、力度不够,“源头监督”工作体系构建有待优化。重点执法领域监督延伸不足,覆盖面不够全面。基层执法人员力量与当前执法需求不匹配,在执法能力的培养方面存在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5年,全区将在上级党委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以良法善治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法护营商”工程,重点牵头谋划一批省市突破性抓手项目和“揭榜挂帅”项目。构建覆盖全区主要行业的“1+N”“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网络体系,推动行业协会依法自治。积极探索压缩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时限和行政裁决典型经验做法,鼓励引导经营主体通过行政裁决解决有关民事纠纷。探索小微型企业“共享式”法律顾问服务,开展“虞你共享·微法务”创新项目。 二是强化涉企法治化服务。建立健全涉外涉侨需求归集机制、问题解决机制、风险预警机制、能力提升机制、人才培育机制,积极打造“法助侨兴”上虞样板。整合律师、公证员等法律资源,以企服中心为核心,设立涉企法律服务分中心。建立助企风险防范机制、案件跟踪反馈制度,提升涉企行政争议化解成效。深化“护企解纷”行动,调解工作延伸至商事纠纷易发第一线。构建“公证+破产管理”模式,服务企业解围纾困。 三是构建预防式法治体系。紧紧围绕探索预防性法治体系建设的目标,聚焦“抓前端、防风险、促发展”主题主线,将“预防性”理念贯穿职责履行全过程、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紧扣初始性预防、继发性预防、复发性预防,构建“源头预防”的执法助企体系,推进“互动治理型”执法模式。深化“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建立行政检查与暖心服务相结合的行政执法新模式,优化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检查计划,推动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行政检查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探索拓展预付式消费公证监管机制,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 四是规范依法决策程序。落实《绍兴市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要求,依托区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完善合法性审查程序。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确保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均合法合规。推动村社合法性审查试点提质扩面,建立区镇村“三位一体”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着力打造“清单化、标准化、体系化”的村社合法性审查工作体系,健全村社审查流程和区镇合法性审查中心审查机制。 五是强化法律服务效能。深入推进“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探索“经济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不受事项限制”改革深化工作。切实加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深化“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便捷性、有效性。持续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工作,构建全面、便捷、高效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体系。围绕全区中心工作、重点人群和重要节点,积极构建新时代普法大格局。 六是提升争议化解质效。完善预警机制,定期发布通报,强化案后跟踪,加强重点领域案件态势分析研判。健全“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机制”,规范案件审查,确保同案同判。推动多方力量全过程参与行政争议调解,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复议诉讼联动化解机制,避免败诉风险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持续推动行政诉讼“双下降、双提升”。推动行政复议窗口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点、站、所”融合建设,凝聚行政争议调解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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