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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112/2025-0094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3-14 10:25 | |
发布单位: |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 | ||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区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组织申报、实施项目管理等工作。 2.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执行情况的跟踪服务工作。 3.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规划、施工设计的技术支撑工作。 4.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具体工作。 5.承担农业综合开发规划、计划、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的行政辅助工作。 6.完成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主任室、办公室、财务室、工程办。 二、2025年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6075.4万元。 (二)关于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607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48.22万元,增长34.19%,主要是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省级资金结转以及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预算资金提前下达。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6.15万元,占31.05%;上年结转结余收入4189.25万元,占68.95%。 (三)关于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607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48.22万元,增加34.2%,主要是因为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规模较往年有所增加,中央及省级资金补助资金较多。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66.97万元、农林水支出4378.8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0.52万元,占2.97%;日常公用支出11.35万元,占0.19%;项目支出5883.53万元,占96.84%。 (四)关于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75.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6.1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4189.25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66.97万元、农林水支出4378.82万元。 (五)关于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86.1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了2390.61万元。主要是因为2025年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部分为政府性基金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8万元,占0.31%;卫生健康支出10.63万元,占0.18%;城乡社区支出1666.97万元,占27.44%;农林水支出4378.82万元,占72.07%。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4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7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0.1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65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残疾人保障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16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贴(项)4.47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1666.97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162.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一般公务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耕地建设与利用(项)3858.28万元,主要用于2024、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358.28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管护支出。 (六)关于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1.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0.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1.35万元,主要包括: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666.9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16.55万元,增长565%,主要是2024年高标准项目省级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666.97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1666.97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 (八)关于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单位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区政府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绍兴市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5883.53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耕地建设与利用(项):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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