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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上虞区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奖励(标准化、认证两部分)拟奖励名单(第二批)的公示
访问次数:发布日期:2025-03-17 15:40 字体:[ ]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等六个政策的通知》(虞政办发〔2023〕19号)、《上虞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虞政办发〔2017〕134号)、《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意见》(浙市监质[2019]6号)文件精神,对2023年度获得(或参与)上级标准(包括国家、行业)制修订(第二批)、国家或省级团体标准制订、“浙江制造”产品认证(第二批)等企业的奖励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告知涉企政策资金“一票否决”事项的函》、统计局《当年度无R&D经费统计支出名单》等要求,对应取消奖励或减半奖励的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后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社会各界如对公示企业有意见,请在2025年3月19日前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

一、拟获奖企业名单

1.2023年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奖励名单(第二批)

2.2023年企业主导制定团体标准奖励名单

3.2023年企业通过“浙江制造”产品认证奖励名单(第二批)

二、公示时间

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19日,公示期3天。

三、联系方式

区市场监管局地址:人民大道中段418号;联系电话:82399820;邮箱:23071998@qq.com。

 

附件:1-3拟奖附件.doc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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