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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200/2025-010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3-20 09:27
发布单位: 区水利局

关于公布《2025年度区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科室、单位:

现将《2025年度区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法律法规另有决策程序规定的事项,依照其决策程序规定执行。

二、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归档工作应当与决策事项同步部署、同步实施,确保归档工作及时、完整、高效,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2025年区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2025年3月19日


附件:

2025年区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决策主体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承办科室

完成时间

法律政策依据

实施计划

1

区水利局

《绍兴市上虞区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

客观评价上一轮取得的进展成效,剖析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绍兴市上虞区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提出本轮上虞水利规划建设项目库,估算水利发展投资。

规划计划科

2026年12月

1、《上虞区水网规划》

2、《上虞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3、《浙江省沿海平原骨干排涝工程建设总体方案》

4、《曹娥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2015~2030年)》

5、《上虞区东关片排涝规划》

6、《高铁上虞南站片区水系规划》

2025年6月,完成基础数据收集并整理;

2025年10月,组织专家评审;
2025年12月,开展风险评估,公众征求意见,集体讨论;

2026年2月,开展合法性审查;

2026年12月,形成规划成果报省级部门,完成绍兴市上虞区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报批并取得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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