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验收销号工作要求,编号为X3ZJ202406040210号等2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现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序号 | 编号 | 辖区 | 反映问题 | 污染类型 | 定性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整改情况 | 是否完成整改 | 1 | X3ZJ202406040210 | 上虞区 | 绍兴市上虞区章镇清潭村存在以下问题:1. 方某军盗挖盗卖从清潭村到胡村(合并村)的村前河滩里大量河石河沙,严重破坏生态;2. 方某军在清潭村山竹湾(新魏村交界处)砍伐红豆杉,大量挖取矿石,破坏800多平方米生态及整个山头;3. 方某军在一级良田上搭建清潭村官务岭农庄,严重破坏生态;4.村庄中间段垃圾成堆,臭气熏天;5.镇政府大楼广场为填埋占用一级水稻良田建造而成;6.养猪场(原四组属地)排污设施不达标,污染环境;7.大片一级水稻粮田(原农机厂后面)被填埋垃圾;8.大肆毁坏村庄对面的凤凰山森林,用于建造坟墓;9. 两次放火烧山,烧死大量红豆杉。 | 生态,土壤 | 部分属实 | 1.信访反映的“村前河滩”实为清潭溪,为曹娥江支流。经核实,结合现场踏看和比对2011年至今的历年影像图情况,从章镇镇清潭村到胡村(合并村)的村前河滩上下游均无挖砂痕迹,一直保持原生态环境。经清潭村村委证明,2016年以来未发现盗挖河石河沙现象。 2.经核实,山竹湾点位南侧于2017年实施上虞区美丽乡村公路工程,施工单位“仁禾建设”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擅自占用山竹湾部分林地的违法行为,2017年9月被查实处罚,但未发现有林木被破坏情况。经现场踏勘并比对历年影像图,自仁禾建设2017年拓宽路面超范围开挖土方被行政处罚外,信访反映的山竹湾未发现大量挖取矿石、破坏生态植被的情形。 3.信访件反映的“清潭村官务岭农庄”实为绍兴市上虞官抚岭果业专业合作社的生产设施农业管理用房,法人并非方某军,已经备案审批。 4.章镇镇清潭村已落实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安排日常保洁人员4人,每日保洁时间6小时,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日销,统一运输到章镇镇大钱生活垃圾分类中心集中收储处置。经现场巡查,村庄内未发现大量生活垃圾堆积,臭气异味明显等问题。疑似提及点位的原清潭垃圾中转站,目前站内已无存量垃圾,无臭味外溢情况。 5.信访反映的“镇政府大楼广场”实际为章镇镇政府南侧的文体广场,在2019年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为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建设用地)。 6.信访反映的养猪场为绍兴市嵊花种猪有限公司嵊县花猪备份场,“三废”处理设施符合环评要求建设且正常运行。现场发现集水池加盖有部分破损,集水池周边稍有异味。2024年6月5日对猪场生产废水、有机肥发酵罐废气、污水站废气、厂界上下风向无组织废气采样检测,结果均达标。 7.经核实,老农机厂和清潭小学东侧现场确实存在建筑垃圾填埋堆放情况,是2017年以来章镇镇清潭村控违拆违及私人建房等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成分为碎水泥砖块、塘渣及其他零星建筑垃圾,涉及地块面积904.742平方米,经图斑比对,其中水田163.41平方米,剩余为茶园,填埋堆放方量为2329.39立方米。 8.结合航拍照片和现场核实情况,现场植被繁茂,未发现树木被砍伐或烧毁迹象。但在该区域东北侧发现新建坟墓2座,未经审批私自建设。该地块原为茶树种植地。 9.经现场查看和无人机拍摄,“山竹湾”未发现有烧山痕迹;经查询,2019年至今,无消防大队出勤清潭村记录;比对历年影像图,未发现该处曾有烧山痕迹。 | 1.嵊县花猪场的集水池加盖破损处已修复,完成密闭; 2.已完成建筑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置,现场场地已平整,水田、园地、林地已按性质恢复原状; 3.凤凰山森林处两处违规新建墓地已平毁并恢复原状; 4.上虞区章镇镇政府广场所处地块已办结供地手续。 | 是 | 2 | X3ZJ202406060166 | 上虞区 | 绍兴市上虞区章镇清潭村存在以下问题:1.方某勇放火烧死大量红豆杉(清潭村三组狗头颈);2. 清潭村山竹湾方某校盗挖盗卖矿石约100万方,放火烧山烧毁150亩银杏、枣树;3.山上大批红豆杉被砍伐、药水毒死;4.垃圾站紧邻村庄,臭气熏天;5.方某其茶厂生产期间,整夜开着机器噪音扰民,烧煤污染空气。 | 生态,噪音,土壤 | 部分属实 | 1.根据实地和地图测量,狗头颈总面积约70亩,其中约20亩为茶叶,约50亩种植灌木和乔木,仅种植少量红豆杉,经现场查看和无人机拍摄,该处并未发现有烧死红豆杉迹象。查阅2016年以来历年影像图,也未发现花木烧死迹象。经公安部门调阅历年出警记录,未收到清潭村区域火烧红豆杉的报警电话,也无相关出警记录。 2.山竹湾点位南侧于2017年实施上虞区美丽乡村公路工程,施工单位“仁禾建设”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擅自占用山竹湾部分林地的违法行为,2017年9月被查实处罚,但未发现有林木被破坏情况。经现场踏勘并比对历年以来的影像图,自仁禾建设2017年拓宽路面超范围开挖土方被行政处罚外,信访反映的山竹湾未发现大量挖取矿石、破坏生态植被的情形。 3.经现场查勘和无人机拍摄,未发现山竹湾有烧山、砍伐痕迹;经比对2018年以来历年影像图,未发现该处红豆杉有大批毒坏死痕迹。经公安部门调阅历年出警记录,未收到清潭村区域红豆杉被砍伐、毒死的报警电话,也无相关出警记录。 4.章镇镇清潭村落实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安排日常保洁人员4人,每日保洁时间6小时,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日销,统一运输到章镇镇大钱生活垃圾分类中心集中收储处置。经现场巡查,村庄内未发现大量生活垃圾堆积,臭气异味明显等问题。疑似提及点位为原清潭垃圾中转站,目前站内已无存量垃圾,无臭味外溢情况。 5.信访反映的“方某其茶厂”为绍兴市上虞区舜峰茶厂,距周边最近住宅100余米。茶叶制作过程在房内进行,采用关闭门窗等措施隔音降噪。生产设备耗能方式均为用电,不存在烧煤设施设备。经调阅2023年以来该茶厂的用电记录,该茶厂只在每年3月至4月新鲜茶叶采摘期间才有明显生产用电情况,采摘期过后不再进行生产,目前该茶厂处于停产状态,无噪声采样监测条件。查阅2019年以来的信访记录,不存在舜峰茶厂噪音方面的信访件,但不排除在生产高峰期(3-4月份)夜间噪音扰民的问题。 | 1.淘汰垃圾中转站已停用,内已无存量垃圾,无臭味熏天情况,目前清潭村持续落实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舜峰茶厂已于2020年8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经2025年3月20日现场监测,舜峰茶厂茶叶制作期间噪声符合噪声排放标准。 | 是 |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绍兴市上虞区工作领导小组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1日。 受理单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绍兴市上虞区工作领导小组(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联系人:陈炼 联系电话:0575-82203192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江西路1888号,数创广场D幢。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绍兴市上虞区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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