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绍兴市上虞区统一征地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李少峰 |
住所 |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中心二路5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9.00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10.38 | 期末数(万元) | 9.42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全区统一征地的业务指导和受政府或用地单位委托的土地统一征收工作并承担全区征地补偿价标准的更新调查工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682471515457D | 举办单位 |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我中心主要承担全区统一征地的业务指导和受政府或用地单位委托的土地统一征收工作并承担全区征地补偿价标准的更新调查工作。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做好滨海新区海涂国有土地回收相关工作。已完成签订海涂回收协议(百官、谢塘、东关、梁湖、道墟、小越、驿亭、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自规分局等10个权属单位和综管办部分权属)。(二)做好集体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根据集体土地可征收的条件和省厅有关编制成片开发方案文件,通过与乡镇、街道项目用地需求的对接和区级项目涉及地块的摸排,按能编则编的原则,完成2024年方案的编制工作。(三)做好重点项目和相关地块集体土地征收指导工作。1.完成轨道2号线、甘电入浙两个重点单独选址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同时配合耕保科完成项目用地报批工作,目前两项目用地均已获批;2.启动曹娥江中上游标准江堤提升加固一期工程集体土地征收程序;3.配合耕保科完成曹娥街道外五甲村(整村拆迁)地块历史遗留集体土地征收报批工作;4.做好涉及集体土地征收地块征收业务指导把关工作。(四)牵头做好被征地人员参保工作。1.完成104国道改道工程失土人员参保工作;2.完成甘电入浙项目参保指标数联审工作;3.会同轨道指挥部和道墟街道完成轨道2号线失土人员参保前期谋划布部局工作;4.基本完成梁湖街道皂李湖村三年完成整村参保最后一批参保指标数联审工作;5.按乡镇、街道需求,及时做好失土人员参保联审联批工作。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承包经营权证与实地不对应失土人员社保难落实。集体土地征收,被征地人员参保按照持有被征收的耕地及其他农用地合法权源资料为基础进行落实参保对象,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已发放承包经营权证与实地不对应情况,从而导致在后续具体实施失土人员参保工作的过程中难落实参保对象问题。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重点工作。1.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计划6月底完成第一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9月底完成第二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2.失土人员参保工作。根据乡镇、街道需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及时牵头做好失土人员参保联审联批工作,减少因社保工作而引发的社会矛盾事件发生;(二)特色亮点工作。全面完成滨海新区海涂国有土地回收。初步确定本次回收权属面积合计约5.66万亩,2024年已签约3.26万亩,争取在2025年全面完成剩余滨海新区海涂国有土地签约回收工作,并协调完成已回收海涂国有土地的交地工作,同时做好补偿款催讨工作,争取财政资金。(三)改革创新工作。做好基层点对点征收业务指导,采取“走下去”“请上来”相结合的方式,在项目征地过程时,科室点对点业务指导原则,助力乡镇街道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理论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开展征地工作,保障被征地单位和人员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后续在信访、行政复议、诉讼中因出现损害被征地单位和人员利益情况而产生的不良后果。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