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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4-10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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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绍兴市上虞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名称绍兴市上虞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绍兴市上虞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法定代表人厉金炳
住所  上虞区百官街道百谢路339号
开办资金(万元)134.76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年初数(万元)134.76期末数(万元)114.00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畜牧业、饲料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实施的辅助工作;承担畜牧兽医科技需求调查、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良种推广、畜牧业绿色生产等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682471510461P举办单位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畜技中心主要负责畜牧生产、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提升等三个方面,在畜牧生产方面,稳定生猪生产保供保,维持规模养殖场数量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动物疫病防控方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全面推进“先打后补”,加强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畜产品质量提升方面,畜技中心开展“两化”创建及国家级种质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一)畜牧业发展方面。1、逐步恢复生猪生产。今年猪价回暖,生猪产能逐渐恢复。根据业务统计,截至9月份规模养殖场数量保持在88家以上,生猪存栏5.31万头,能繁母猪8921头,家禽存栏58.21万羽。2、全面深化“两化”行动。2024年底前,完成创建“两化”达标场36家。3、加强养殖污染、安全生产检查。强化三级网格化管控,安排专人开展养殖场养殖污染及安全生产检查。下发《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常态化防控的通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告知书》,组织举办网格员技能培训班,完成对生猪养殖场生态化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摸排。落实省环保督查、中央环保督查、市农业面源污染提示单等整改落实。(二)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方面。1、落实强制免疫措施。按照省、市防指办的统一部署,组织部署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行动,春防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春季免疫效果评价;全面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按免疫监测计划及时开展强制免疫病种抗体检测,确保强制免疫效果。2、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按照《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组织开展主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3、加强病死动物规范处理。进一步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统一收集+保险联动+集中处理+线上监控”长效机制。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全程采用“浙江智慧畜牧业云平台”无害化处理板块操作,实现我区无害化处理监管智能化、数字化4、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落实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一是对生猪养殖场、生猪屠宰场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定期开展抽样;二是按要求规范开展疫情排查和信息报送;三是加大生猪养殖场户非洲猪瘟等疫病防控政策和科普知识宣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开展重点场所集中消毒灭源行动。5、开展人畜共患病防控指导。配合省厅开展人畜共患病防治宣传月活动,聚焦布病、禽流感、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的关键问题开展宣传。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生猪价格持续低迷,养殖户养殖信心不足。2.动物疫病形势依旧严峻,防控压力较大。
四、下一步打算(一)稳定能繁母猪生产,保障新建产能的形成和原有产能的恢复。(二)完成“两化”达标场创建任务,落实达标场动态管理机制。(三)抓好沼气安全工作,改造提升养殖场生态化处理设施,探索更加科学环保的粪污处理模式,推进曹娥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四)完成省级团队项目、院地合作项目及两个双强项目的验收。(五)推进“无疫小区”建设,降低动物疫病防控风险。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2024年2月变更过开办资金。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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