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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4-10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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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张天封
住所  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余梁路88号
开办资金(万元)10.00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年初数(万元)10期末数(万元)10
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机关做好综合服务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682355456066H举办单位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在永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一、开展的主要工作:(一)农业工作。1.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始终把从源头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着力点。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改善农产品滞销状况。2.大力灭劣V类水,深入河长制管理,保洁河道。3.深入开展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按要求及时完成统计、资料报送及供方材料到村后清点验收工作。认真开展春季、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有效控制各类动物疫病的发生。(二)会代工作。1.严格规范村级财务管理2.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3.拓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范畴。4.加强村级财务公开水平,抓好财务公开工作。(三)资产工作。1.以平安创建为抓手,狠抓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强化监管,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和经济协调发展。名管齐下,全面推进工业、科技、质监等方面工作。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积极配合乡好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做好小流域整治,环境保护,小城镇建设以及平安建设等相关工作,极大的改善永和居住环境,为永和镇“联甬桥头堡幸福养生地”打下良好社会环境基础。(二)经济效益。经济实现稳步增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缺乏勇于开拓创新的精神,工作上缺乏亮点。
四、下一步打算坚持主管单位镇党委政府的领导,配合做好相关中心工作,争取实现2025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深入农业龙头企业,了解经营状况,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将无公害标准动化生产技术送进企业,积极帮助企业推进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认真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强化野外火源管理,确保全年无森林火农发生。协助区林业站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和枯死松树的清理工作。加强安全监管,加快企业转型提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经济发展。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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