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绍兴市上虞区残疾人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郑宁 |
住所 |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舜江东路66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10.00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10.42 | 期末数(万元) | 10.23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残疾人劳动就业登记、介绍、技术培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管理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682E95756522A | 举办单位 | 绍兴市上虞区残疾人联合会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区残疾人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劳动就业登记、介绍、技术培训等服务,保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管理等工作,提供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与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是稳步推进省级精准就业帮扶试点工作。通过贯通残疾人基础信息、就业状况、按比例安置情况、用人单位招聘需求管理等数据,建立残疾人就业精准画像,精准提取残疾人技能特长、就业需求等,为开展残疾人精准就业帮扶做好数据支撑。截至目前已完成残疾人基础信息核实与确认、就业状况系统自动修正、就业状况人工核实、按比例安置情况数据分析及建议、就业服务工作推进全部五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二是创新探索残疾人就业新渠道。以精准帮扶“残疾人之家”智力、精神残疾人就业为目标,建立“企业—中介—就业基地”三方合作模式,由企业出用工指标、中介创建残疾人帮扶性就业基地、残疾人之家负责日常管理,实现虞北等经济发达地区残疾人就业岗位与虞南山区残疾人跨区域匹配。主动对接浙江自立新材料、浙江宏达化学制品有限公司等12家有用工需求的企业,上门解读异地就业安置试点工作政策,引导企业开发异地就业岗位。指导下管镇、盖北镇残疾人之家开展异地就业安置工作,组织残疾人参加辅助性就业,为残疾人提供适宜的劳动项目、技能培训、节日慰问等福利待遇,截至目前,已开发异地就业岗位36个。三是组织开展多主题线上线下职业技能培训。2024年度累计完成残疾人培训363人次,完成率113%;充分发挥残疾人直播孵化基地功能,邀请汤浦童装城拥有50万粉丝的抖音主播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个性化培训,目前已培训残疾人80人次。四是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认证工作。积极为残疾人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截至目前已申报完成743家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1924人,通过认证的企业可按本单位所安置残疾人比例相应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提高企业安置残疾人的积极性。五是强化构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区级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落地,严格按照《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等五部门关于加快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的意见》要求,在全市率先落地残疾人托养中心服务项目,可为残疾人提供100张床位,目前已有20名残疾人入托。规范升级残疾人之家服务,制订出台《上虞区“残疾人之家”三年(2023-2025年)提升行动计划》,围绕“强基、赋能、激活”总基调,坚持扩中提低与优质示范同步推进,在去年补短提升5家的基础上,今年新建驿亭白马春晖残疾人之家,盖北残疾人之家、汤浦残疾人之家和百官百信健康残疾人之家完成换址重建,现全区共有残疾人之家21家,其中四星级4家、三星级13家、二星级4家。出台《上虞区“残疾人之家”三年(2023-2025年)提升行动计划》,围绕“强基、赋能、激活”总基调,坚持扩中提低与优质示范同步推进,在去年补短提升5家的基础上,今年新建驿亭白马春晖残疾人之家,盖北残疾人之家、汤浦残疾人之家和百官百信健康残疾人之家完成换址重建,现全区共有残疾人之家21家,其中四星级4家、三星级13家、二星级4家。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是帮助残疾人实现高质量精准就业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社会尊残爱残助残扶残氛围有待进一步浓厚。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是驰而不息深化作风建设。开展作风建设提升专项行动,营造更加风清气正、勤廉高效的干事创业氛围。经常性开展技能培训,持续夯实理论基础,提升干部业务水平和能力,避免产生“本领恐慌”。发扬实干精神,不断培养工作新思维、业务巧方法、爱岗好精神,积极引导干部在工作中多动脑、勤下笔、常调研,以勇于创新、敢于斗争的优良作风,不断开创残疾人事业新局面,推动残疾人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二是主动靠前丰富服务形式。与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做好市场调查,了解市场用工需求,提供多渠道、宽领域、广范围的个性化培训服务,分批分类组织残疾人开展针对性培训。联合劳动就业部门开展专项就业服务,定向培训就业技能,对参加培训的残疾人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后,予以颁发技术等级证书,提高残疾人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加强残疾人择业观念和职业道德的教育,让残疾人愿就业、能就业、好就业。三是强化引导转变就业观念。依靠“报、网、端、微、屏”宣传矩阵,加大对残疾人自强创业、积极就业、扶残助业等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营造残疾人自强不息、积极乐观的舆论环境。当好共富路上残疾人群的“第一知情者、第一代言者、第一维护者”,全力帮助残疾人克服身心障碍,主动适应就业市场,转变“等靠要”思想,让残疾人能够在全社会的支持和鼓励下勇敢前行。四是落实保障浓厚助残氛围。进一步梳理残疾人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明确各部门对于残疾人就业的职责与帮扶,形成“残疾人就业政策一本账”,推动残疾人就业政策的有效落地。持续加大残疾人事业资金投入,定期开展残疾人招聘会,畅通就业信息来源渠道,切实保障好残疾人的就业权益。积极鼓励、引导区内企业发扬社会责任感,为残疾人增设适合的辅助性工作岗位,降低用工门槛,保障好工资福利待遇,增加残疾人收入,全力营造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