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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4-10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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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文化馆(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单位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文化馆(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法定代表人杜留阳
住所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中心二路1号
开办资金(万元)40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年初数(万元)32.41期末数(万元)32.84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群众文艺创作和文化活动组织和指导工作,提供讲座、展览、演出等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6827284697259举办单位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我单位主要承担群众文艺创作和文化活动组织和指导工作,提供讲座、展览、演出等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工作。2024年度,我单位在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一)群文品牌活动1.组织开展迎新春系列文化活动。为进一步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积极营造喜庆祥节日氛围,春节期间,区文化馆组织开展线下线上文化活动70项。其中线下58个,线上12个。2.组织第七届上虞区青年歌手大赛。5月开始,区文化馆组织启动上虞区第七届青年歌手大赛。本次报名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有120余名优秀青年歌手通过海选进入初赛。6月16日,36名入围复赛的选手在丰惠老街展开PK,最终18位进入决赛。决赛于7月12日在浙建院礼堂进行。据统计,活动观看人数超过50万人次。3.组织开展文化走亲及文旅推介活动。为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全面促进区域文旅交流融合,4月,区文化馆组织赴余杭、嘉善、上城三地开展文化走亲和文旅推荐;8月,组织赴宁波宁海、奉化文化走亲。11月,诗画曹娥江·魔力金口河——2024年上虞·金口河文化走亲视觉艺术精品展走进金口河;12月,锦绣江山·青春上虞文化走亲演出在崧厦舜源村举行。同时,柯桥、奉化、缙云、海盐、吴兴、鄞州、永嘉、海曙等视觉走亲来到上虞。4.组织承办“军民心连心·携手谋打赢”双拥主题晚会。7月30日,由区文化馆组织执行承办的“军民心连心携手谋打赢”双拥晚会成功举办。整场晚会由“青春之城·军民情深”和“电磁尖兵·爱国强军”两个部分组成,既为观众奉上一道文艺盛宴,又体现军爱民、民拥军,军民之间“双拥情深”如同坚实的后盾。5.组织承办上虞区直机关庆祝建国75周年红歌颂展演。9月,区文化馆组织承办“青春心向党·唱响新征程”上虞区直机关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红歌颂展演。活动历时一个月,共有来自全区各部门单位的28个节目参加初赛,15个节目进入决赛。9月30日,决赛最终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9名。6.组织承办第七届绍兴市戏剧小品大赛。9月12日,第七届绍兴市群众戏剧小品大赛在上虞剧院举行。来自全市各县市区的14个原创戏剧小品参加决赛。上虞文化馆原创戏剧小品荣获金奖2个,铜奖2个,并荣获优秀组织奖。7.组织承办2024浙江省第三届旅游歌曲大赛。今年4月份以来,省文广旅游厅发起并携手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本届全省旅游歌曲大赛。大赛共征集到有效参赛作品215首,通过组织专家多轮评议,结合线上展播,共有40首作品分别荣获金、银、铜奖和优秀奖。10月28日,音乐颁奖盛典在上虞区城北文艺中心圆满落幕。8.组织承办2024娥江颂群众文化月才艺展演。2024年“娥江颂”群众文化月才艺大赛11月正式启动,全区20个乡镇街道分为四组,分别是中心城区、虞南片区、虞北片区、虞中片区,共有72个节目参赛。类别丰富,节目精彩纷呈。12月顺利完成四场分组赛。(二)非遗保护传承1.组织承办第七届“少年非遗说”浙江传说故事讲述大赛浙东唐诗之路半决赛。7月19日,有区文化馆(非遗中心)组织承办的第七届“少年非遗说”浙江传说故事讲述大赛浙东唐诗之路半决赛在上虞文化艺术中心举行。2.组织开展2024文化遗产日主场活动。6月7日,上虞区庆祝全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活动如期举行。同时,还组织开展哑目连进高校专场演出(浙建院)、孙文明二胡曲专场演出、文艺赋美专场演出、“虞理共进”非遗课堂(理工大学科艺学院)等活动。3.组织完成第七届“孝涌诗路”讲故事比赛。3月—6月,上虞区第七届“孝涌诗路”讲故事比赛暨第七届“少年非遗说”浙江传说故事讲述大赛圆满完成。经过各学校组织校际初赛,区级复赛、专题培训、现场决赛等环节,五位省级评委从故事主题、讲述技巧、感情运用、表情动作等方面对各位选手进行综合评比,最终选出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并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省级半决赛。4.组织完成第八批绍兴市级非遗名录申报。6月上旬,根据《关于推荐申报第八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通知》(绍市文广旅非遗〔2024〕3号)要求,经过组织推荐、申报文本制作、视频拍摄和推荐专家论证、公示等环节,共推荐茶叶炒制技艺等8个区级非遗项目申报第八批绍兴市级非遗名录,成功入选6项。5.组织开展“非遗少年游”系列活动18期。每期组织20组亲子家庭,通过非遗有戏数字平台报名,分别走进非遗馆和天香楼书院,在研学导师的带领下,了解上虞传统文化习俗和非遗知识。6.组织开展非遗特色主题活动。2024年元宵节,组织“至虞至乐·元宵灯会”,包括非遗集市、元宵灯谜和非遗手工体验等活动和今在上虞·龙舞青春——2024曹娥江元宵龙灯节;9月至11月,至虞至乐•上虞区非遗保护成果展走进全区各文化礼堂和社区、学校等,共巡展30场;国庆节,2024“非遗有戏”主题演出4场,走进浙江理工大学科艺学院、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浙建院上虞校区和道墟新屯南村。10月至11月,2024秋季“非遗开学季”走进丰惠镇中、谢晋小学、阳光小学、王充小学、小越街道中学等,送去叶雕、竹编、茶叶炒制技艺等特色非遗课程。7.组织开展上虞区第八批非遗项目申报工作。11月开始,组织开展第八批上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初步预申报23个非遗项目。12月10日,组织完成第八批上虞区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培训会,共有16个推荐申报的非遗项目负责人参加培训。(三)全民艺术普及1.组织开展2024文化馆服务宣传周活动。5月20日至26日,区文化馆组织开展2024文化馆服务宣传周活动。以“文化馆:人民的终身美育学校”为主题,共计50余个活动,内容包括文化馆开放日、文艺赋美、品牌赛事等等,展示文化馆风采,让不同年龄段的人群都能充分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推进全民艺术普及,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文化馆、走进文化馆、爱上文化馆。2.组织完成2024“圆梦青苗·以艺育美”浙江省乡村青少年美育课堂志愿服务活动。8月—9月,组织开展2024“圆梦青苗以艺育美”浙江省乡村青少年美育课堂志愿服务活动。美术课堂走进道墟新屯南村,声乐课程走进龙山小学,共服务青少年达400多人次。荣获优质美育课堂1个,优秀志愿者2个,达标志愿者4个,上虞区文化馆荣获优秀组织单位。3.组织开设2024公益艺术培训课程四期。2024年,区文化馆共组织开展公益艺术培训课程四期,累计开设70余门课程。分别于2月、7月和12月开课。同时,创新开设警娃学堂,共招收学员1300余人次,授课2000余课时。2024年,共组织开展文化馆公益培训学员成果汇报演出3场,展览2场。4.组织开展视觉艺术展览200余场。2024年,上虞区文化馆共组织开展各类视觉展览展示活动227场,其中遇视觉4场,线下展览106场(走亲15场),线上展览121场。组织视觉艺术作品130余件参加省市区比赛7次,入展(入选)70余件。5.组织开展文艺赋美演出活动100余场。2024年,区文化馆组织开展文艺演出100余场。6.持续加强数字文化资源宣传活动。2024年,上虞区第七届青歌赛、浙江省第三届旅游歌曲大赛、庆祝建国75周年红歌颂展演、“少年非遗说”故事比赛等品牌活动进行线上直播20余场,观看人数超过200万人次;同时,组织开展线上文化走亲58场,线上展览70余场,线上讲座50余场,云课堂70余场,微信公众号和数字文化馆网站文化宣传推送580余条,区级以上报纸、公众号、新媒体等新闻报道80余条。(四)亮点特色成果1.组织创作原创群众文艺作品获奖20余个。创作文艺作品荣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20余个,浙江省特等(金)奖7个、银奖(二等)奖4个、绍兴市级金奖(一等奖)5个。原创歌曲《时光说》获浙江省第三届原创流行歌曲大赛金奖,《愿你越过人间山水长》《遇见未来遇见你》获浙江省第三届旅游歌曲大赛金奖,《家乡戏》参加第二十三届浙江省群众音乐大赛银奖。创作舞蹈《因为有你》获参加第七届绍兴市群众舞蹈大赛金奖。原创戏剧小品《臭豆腐》《约定》等参加绍兴市第七届戏剧小品大赛金奖。诗歌《返乡,或者盐粒》《曹娥江渔夫》《海盐忆鲍郎》均荣获2024全省诗歌大赛金奖。馆办刊物《上虞文艺》获2024浙江省群文报刊评比金奖。2.组织选送视觉艺术作品获奖100余项。2024年,组织选送作品参赛,荣获省级奖项25个,市级奖项76个。其中浙江省第二届群星扇面书法展入展5件,入选3件;浙江省第六届群星书法小品展入选1件;浙江省第二届群星正书展入展2件,入选4件;“繁花·似锦”浙江省女画家作品展入展2件。“绍兴有艺”2024“我在绍兴过大年”微视频大赛获奖13件作品,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7个,组织奖1个。2024“浙艺少年”第二届浙江省青少年艺术普及活动绍兴赛获奖63件。3.上虞非遗创新保护成效显著。组织参加第七届浙江省“少年非遗说”传说故事讲述大赛,最终21位进入复赛,7位进入半决赛,4位进入决赛。荣获特等奖3个,二等奖1个,上虞区文化馆(非遗中心)荣获大赛优秀组织奖。上虞吹打《春天快乐》入选2024“非遗薪传”第二届浙江传统音乐暨戏曲音乐新创作品优秀展演奖;11月,第十届绍兴市非遗集市“浙东印记”展示活动,锡器获得一等奖,剪纸获得二等奖,越绣、越窑青瓷获得三等奖。11月,上虞区申报的“绍兴黄酒”非遗工坊(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上虞特色豆制品”非遗工坊(绍兴市崧厦传统食品有限公司)2家单位入选浙江省第二批省级非遗工坊名单;“女儿红”非遗馆入选浙江省首批非遗美学生活馆;浙江省“非遗有我”非遗讲解员比赛,高国淼、潘橙获银奖,郑瑞莉获铜奖,区非遗保护中心获得优秀组织奖。12月,里直街入选浙江省首批非遗主题街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围绕2024年文化馆工作成果,主要总结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原创作品数量不够,业务干部开展精品创作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进一步加强原创精品的打磨;2、业务干部业务日常培训学习有待增加,需加强相关业务能力培训;3、数字文化服务有待加强;4、文化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打算今后,本单位将继续在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的领导下,持续打响群文活动品牌,创新活动开展形式、丰富活动内涵。组织创作音乐类、舞蹈类、戏剧类、曲艺类等多方面的原创文艺作品,汇集文艺精品参加上级原创比赛,力争获得各项省市级比赛奖项。同时,继续开展文化馆免费艺术培训,不断丰富公益培训载体形式,不断提升培训效果。积极组织业务干部参加各项业务工作培训,按照要求完成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和浙江文化干部网络学院、浙里干部之家学习任务,提升业务干部的业务工作能力,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文化事业。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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