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绍兴市上虞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陈梦瑶 |
住所 |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987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5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5 | 期末数(万元) | 5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对全区各地、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等行政辅助工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604MB1G94373T | 举办单位 |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宣传部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区委宣传部和区文明办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是深化拓展文明实践工作。试点开展文明养“宠”为民办实事项目,精心打造文明养“宠”示范点10个,组建文明养“宠”志愿服务队伍5支,授牌文明养“宠”爱心单位3家,累计举办浙里新风·虞尚十礼——文明养“宠”系列主题宣传活动11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多维度举措,有效提升居民文明养宠意识与素养,改善城市环境与公共秩序,为构建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奠定坚实基础。项目入选第三批“浙江有礼”省域文明新实践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推进“青春里”新时代文明实践共同体布展建设及运营服务。迭代升级“虞小娥”文明实践直播间,开展系列直播活动49场,观看人数达23万,点赞数约154万次。每周一、周五推出“行有礼”慢直播活动,累计50余场,观看量10万+,点赞互动超36万次。提升上虞区新时代文明实践视频号宣传效应,联合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拍摄制作虞“礼”说交通节目5期。组织文明实践文艺志愿者拍摄录制上虞城市歌曲《愿你越过人间山水长》首个翻唱版MV,在上虞区新时代文明实践视频号上播放量超100万,点赞10万+,转发2.7万,以志愿者倾情献唱青春之歌为话题的相关微博,阅读量达4160万,讨论量达4.9万,互动量达9.1万,形成现象级传播。有序推进“光明影院”公益项目,确立百官街道、曹娥街道、崧厦街道、谢塘镇4个试点乡镇;授牌保利万和影城、中影雅图影城、e游电影城、万达影城、海英国际影城5个光明影厅;与人保财险绍兴市上虞支公司签订协议,为“光明影院”项目提供8000万风险保障;联合志愿者提供出行陪伴等志愿帮扶,让视障人士观影之路更顺畅。二是持续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档升级上虞好人馆,精心构筑好人街区,因地制宜打造好人长廊,营造崇德向善社会氛围。案例《德治“邻居里”善治“新空间”——创新打造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社区实践样板》在全省公民道德建设推进会上进行了书面交流。常态化开展先进典型培育选树,累计评出上虞好人34例,入选绍兴好人14例,浙江好人2例,入选“中国好人”候选人1例。在百观新闻客户端开设《虞城温度》栏目,累计发布先进典型事例宣传11期。举办“公民道德宣传日”等主题活动,用榜样力量推动全区上下践行社会道德、弘扬文明风尚。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依托“虞小娥”文明实践直播间开展“阳光·智慧”父母大讲堂系列直播活动12场。精心策划暑期“春泥计划”系列活动,广泛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组织“新时代好少年”争创活动,10名学生被授予2024年上虞区“新时代好少年”称号,3名学生入选绍兴市“新时代好少年”。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1.部分文明实践阵地不够活跃,活动形式较为单一、传统,群众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2.部分文明实践项目缺乏长远规划,活动零散、传播力度弱,没有形成具有地域特色和较高辨识度到文明实践品牌。3.与其他部门单位之间的协作还不够紧密,没有很好地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是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覆盖面。健全“浙里新风·虞尚十礼”区域文明新实践工作机制,促进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联动推进。结合2025年重点工作项目,常态化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策划开展具有上虞特色的文明实践活动。以全国文明城市新版创建指标体系为标准,迭代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发挥示范所(站)作用,有效构建“15分钟文明实践服务圈”。建强文明实践队伍,健全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体系,提升队伍能力;增强文明实践合力,组织文明单位挂点联系,开展结对共建。二是推进“浙里新风·虞尚十礼”区域文明新实践品牌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文明单位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精品点位打造和拓展建设,构建全域覆盖的文明实践网络。重点抓好“青春里”新时代文明实践综合体特色化、品牌化运营工作,发挥文明实践综合体示范效应,打响“青春里”文明实践品牌。深化拓展文明实践网上阵地,做优做精“虞小娥”文明实践直播间、“上虞区新时代文明实践”视频号,持续开展“行有礼”慢直播、虞“礼”说交通等栏目活动,进一步培育和引领文明新风。围绕中心任务,立足群众需求,谋划一批有创新性、代表性的文明实践项目,持续推进文明实践项目化运作,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项目培育工作。继续推进区域文明新实践中为民办实事项目,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深化“浙江有礼”省域文明新实践为民办实事项目——文明养“宠”项目,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开展系列文明养“宠”宣传推广活动,打造文明养“宠”示范点、示范带,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推动全区文明养犬新风尚。三是推进“浙风十礼”全域实践。以“浙风十礼”为主要内容,规范市民基本文明行为、提高文明素质,促进城市文明跃升。进一步推动各行各业融入有礼元素,广泛开展“百行行百礼”等群众性系列活动。持续推进“有礼单元”建设,广泛开展有礼街区、有礼小区、有礼楼幢、有礼小巷、有礼单位、有礼窗口等特色有礼创建活动,加快打造具有代表性的上虞有礼标识。四是完善“光明影院”公益项目。优化文明办、残联、慈善总会、盲人协会的工作联动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与分工,形成合力,确保组织工作联动顺畅、服务工作做实做优。探索在我区有线电视等平台建立线上“光明影院”,增设便民服务、暖心餐食、全民反诈等文明实践活动拉长服务链,打造“一站式”观影、生活服务体,让视障群体获得物质和精神双重快乐。五是持续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常态化抓好道德模范、最美系列、身边好人等选树宣传工作,加强对上衔接,争取更多“上虞好人”成为“绍兴好人”“浙江好人”“中国好人”、浙江省道德模范。常态化开展身边好人事迹宣讲活动,组织第23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主题宣传系列活动,举办“上虞好人”年度表彰活动。发挥最美人物馆、好人长廊等阵地的宣传教育作用,弘扬榜样精神,传播向上能量,不断增强道德影响力。深化道德典型礼遇帮扶工作,贯彻好省、市、区道德典型关爱礼遇实施意见、办法,推动更多部门、社会力量关注关爱道德典型,形成全社会尊崇、礼遇道德典型的良好氛围。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